阅读设置

20
18

第53节(第2601-2650行) (53/54)

我不置可否,坐回到椅子上,拿起水果刀,开始为他削一只颜色漂亮的橙。

“有时候想想,其实让你被阿努比斯带走,也没有什么不好。至少你可以成神了,而不是无名无份一颗石头。可是他偏偏不肯,就因为如果被神带走了,你的肉身也就完了。”当病房里渐渐被橙子清甜的气味所包围,阿森侧了个身,蜷在阳光与那些好闻的味道中,眯着眼看着我微笑。那目光,同他眼底的色彩一样漆黑深邃:“我理解不了他,就像我寄居在他体内时,那些幽深折转的思绪,险些让无意中碰触到它们的我,茫然得辨别不了出路……”

锋利的刀翻卷出橙子黄白厚实的皮,亦翻卷出他注视着我的手时,淡淡吐出的那句话:“如果我是他,我会让阿努比斯带你走,留着人类的皮囊,能有什么用。”

“人类的皮囊……”最后一块皮有点顽固,我不得不加大了手上的力度:“人类的皮囊有手,手可以……削水果,是不是?石头不可以,石头没有手。”

“手可以伤害自己,石头不会。”略带粗糙的掌轻轻按在我拿着刀子的手背上,温存却有力地阻止了我认真而仔细地对橙肉以及自己手指,一下下凌迟般的荼毒。

金色的汁液混合暗红色的血液,在我手上泛滥出浓郁的香甜。我看了看掌心中皱成一团的橙,笑笑,随手将它丢进废纸蒌:“肉都切光了,还是用手剥比较好。”

“不用了,我不想吃郁闷的水果。”

“郁闷的水果?”捏着刀,还没想明白话里的含义,却瞥见一名长相清秀的小护士在门口站定,悄悄朝里头张望了一眼。

阿森朝她笑了笑,那护士随即也笑了,眼睛弯弯,像两道新月。

“我是不是打搅到你了。”若有所思,我放下刀站起身抹了抹手。手上的伤口已经消失了,只留下几道淡淡的红印。

“也许。”从口袋里摸出包烟,抽出一支塞进嘴里。还没等找出打火机,已被我从嘴里一把揪了出来。

“说话真直接。”

“是啊,我这人就剩这么些个优点。”看着我把烟捏扁了丢到纸篓,他有些无奈地朝门口的小护士作了个鬼脸。小护士又笑了,站在门口既不离开,也不进来。

看来继续留在这里倒成了大灯泡,我识相地背上包,习惯性地在他苏格兰牧羊犬般的发上一阵乱揉:“我走了,伤兵,好好养伤。”

摆摆手正要离开,冷不防手腕一紧,几乎绊得我一个踉跄。

“阿森?”我狐疑着回头看了看他,以及他突然抓住我手腕的那只手。很紧呢,我的手腕隐隐作痛。

意识到我的目光,他的手松开了,咧嘴一笑,就势伸了个懒腰:“路上小心,明天见。”

“……明天见。”

明天见,明天,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相见。

刚才中介人打电话来告诉我,房子已经脱手了。因为地段的关系,虽然房子小而且老旧,依然卖出了二十五万的价格,如果方便,今天就可以办妥所有的手续。

走出医院大门的时候,我定好了三天后去埃及的机票。

思念一个人的滋味是什么?阿森失踪时的感觉告诉我,思念是种失落,一种最熟悉的感觉突然凭空消失的失落。思念俄塞利斯的滋味是什么,那感觉,我却形容不出了。

无法形容那种一个人晃到天台发呆,然后错觉一双臂膀悄然自背后出现,将我整个人紧紧拥住时的感觉……无法形容独自一人走在马路上时习惯性回头,而身后,却空无一人的感觉……无法形容坐在地铁里,漆黑狭窄的通道在眼前飞驰而过瞬间脑海中反复回荡出那句:‘这么窄的通道,前面的马跑着不挤吗?’时,我想笑又想哭的感觉……无法形容每次看到阿森的脸,会不由自主在他瞳孔中幻出另一个人深沉目光的感觉……

最疼的痛,是无法用自己双手去抚慰的痛,最悲的伤,是无法用言语去形容出来的孤独。

于是我决定去埃及,毕竟那里,是距离他最近的地方。

三天时间,除了该打包的打包,该卖的卖掉,我没有再去过任何地方。阿森也没有打过电话询问我为什么没去看他,想起在医院见到的那个清秀的小护士,想起他可能正在沉醉的温柔乡,这或多或少让我减轻了一些不辞而别的负罪感。

三天后,拎着精简得不能再精简的旅行袋,我锁上了那道承载了我许许多多回忆的大门,一个人打的来到机场。

意外地,在登机前再次见到了阿森。

这个男人,就在我以为他沉醉温柔乡暂时不可能记得我这老邻居的时候,却突兀地在我离开前,微笑着出现在我的眼前。

没有怪我不辞而别,他只是隔着栅栏丢给我一只小包,然后笑着挥挥手,指指表,打了个‘快迟到了’的手势。

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扩音机里不断传来的催促,令我不得不转身匆匆离开。

飞机起飞后我打开了他给我的包,里面放着一张信用卡,以及一张小纸片。纸片上只有一句话:懒女人,少吃方便面。

***

***

我不是个很有情调的女人,但我承认我偏爱言情故事。而故事中那些蓦然回首,伊人竟在灯火阑珊处的情节,又是令我喜之又喜爱之又爱的。

只是从来不信,那些对我来说无疑于是童话般结尾的奇迹。

一晃在埃及开罗市待了将近两年,时间飞快得几乎不露痕迹。

至今还很深刻地记得当初刚踏下飞机时,眼前一派繁荣的都市形象给我带来的深深失望。本以为迎接自己的会是个黄沙漫天驼铃隐现的千年古都呢,结果连金字塔的尖尖,都没看到一只。

最近的一座金字塔距离开罗市有十六公里以上的距离,大厦和清真寺早就淹没了它们原本巍峨的尖顶。

凭一口流利的中文和阿拉伯语,以及渊博的古埃及历史知识(事实证明陈旧的记忆不完全都是些无用的垃圾),我很快在那里一家与中国合办的旅行社内找到了导游的工作,并且办妥了临时居住证。

工作内容是接待一批又一批的旅行团游走于各个最热门的景点和市场,我非常喜欢。因为不论带哪个团,有一个地方是必去的,开罗市博物馆。

那里头罗列了整个埃及最珍贵最完全的文物,包括……奥拉西斯王朝时期,一位年轻而神秘的大神官,他为数不多的几件墓葬品。

博物馆里的工作人员戏称我是五号神官的FANS,因为只要我带团,我总是会把游客带去参观那几件并不起眼,一般导游基本就跳过的,连名字都无法确认的五号神官的展品。然后不厌其烦‘杜撰’着那位神官种种传奇性的生平。

“YOU(我的英文名),你应该改行当个小说家,而不是导游。”每每他们总爱这样调侃我,而我一笑置之:“恩,可惜我只爱说,不爱写。”

两年。背着人偷偷和玻璃罩内陈旧的首饰聊着天,那些曾经装饰在俄塞利斯脖颈和发间的小东西,虽然我看不到它们上面留存的灵气,但真实能感受到俄塞利斯那淡淡的气息。

不会有奇迹出现,我明白,不靠天狼之眼的力量,他根本回不来。

所以现在这样就可以了,我很满足。

今天有些不一样。

当走进博物馆的时候,直觉这么告诉我。

果然,在走过十六号展厅的时候发现那里的门紧闭着,有些好奇,瞅空,我偷偷丢下团里成员一个人溜回那里找了个脸熟的警卫:“阿布杜,这里要重新装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