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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551-600行) (12/111)

对于现在的我而言,在我的思维世界,此刻已经是乌云密布了,现在别说是流星了,恐怕是连个闪光点都看不到了。

很快,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天,我的电脑屏幕仍旧是白茫茫的一片,啥都没有。我的灵感,在重生之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坐在电脑前的我,情绪渐渐变得焦躁起来,有些狂乱的抓着头,嘴里则喋喋不休的嘟囔着:“我了个去!泡面吃多了,脑子都堵住了吧!在这么下去绝对是要狗带的命呀!”

很显然,我的情绪已经有了巨大的波动。而如此大的情绪波动,和我之前太过乐观的想法,有着很大的关系。

在刚开始的时候,由于对写作本身有着绝对的自信,使我并没有太过把这次任务放在心上,甚至还盘算着提前写完之后,利用多出来的时间,好好出去潇洒一番。

可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我准备开始写了的时候,竟然一点灵感也没有,思路彻底堵了,整整憋了两天,什么都没有憋出来,这与我之前预想的样子完全不同。此时的剧情,正朝着预期以外的方向展。这现实的情况,就像是一盆凉水,从我的心头浇下,浇灭了我的热情。这种无形中产生的落差感,使我那原本满满的自信,开始渐渐崩塌,情绪自然也就跟着出现了巨大的波动。

这种情绪的波动,对于灵感的产生不但没有半点帮助,反而会成为灵感出现的绊脚石,让原本就没有任何灵感的我,更加难以看到它出现的可能。

我又坐在电脑前,苦思冥想了老半天,可灵感仍旧没有出现的迹象。此时的我,已经意识到不能再这样继续熬下去了,必须想个解决的办法才行。

于是,我放弃了对于灵感的追寻,转而开始思考起了其它解决的办法。白老者只是想要一篇能感染到他的小说而已,那么我就给他准备一篇这样的小说不就好了?

就这样,一个歪点子从我的脑海里跑了出来。

☆、第十七章

一直找不到灵感的我,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很快的,一个歪点子便从我的脑海里跑了出来。

我决定来一次自己抄自己,把身为凌峰时期写的最为得意的作品拿出来,在不改变其主要故事框架的情况下,沿用其套路,改改剧情,改改人设,把小说内容从里到外翻新一遍,让它摇身一变,变成一部全新的小说,用这部小说去应付白老者。

抄袭改编自己的小说,对于我这个有着丰富写作经验的作家而言,实在是件非常简单容易的事情。

虽然说这么做并不光彩,也并非出于我的本意,但我想得也很明白,与其这样呆,等着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的灵感,白白的浪费时间,还不如像这样动点歪脑筋,早点把任务做完,这才是王道。

打定了主意,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工了。

其实,抄袭自己的作品这种事,我生前就干过,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这么干了,在这方面还是有一定的经验的。

没几天的功夫,我就已经洋洋洒洒的写下了十几万字。

原本按理来说,几天的功夫已经写了十几万字了,小说的进度算是相当快了,我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可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眼前的作品,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甚至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这让我非常的困惑,之前也说过了,我生前也干过抄袭自己作品的事情。那时也和现在一样,因为灵感的缺失,导致我写不出东西,而与网站方面又有合约的限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稿,所以到了最后,我只能厚着脸皮来了次自己抄自己,以此来应付了事。

也因为这件事,我在网上也被不少读者骂过,但自己却毫不在意,毕竟那不是出于我的本意,只是在现实的原因下,不得不采取的举动而已,算是我在金钱面前的一种妥协,我还因此自嘲自己是个披着作家外衣的商人。

可这次抄袭自己的作品,却无法让我找到释怀的借口,包括我之前用过的理由,也完全没有办法为我自己开脱。

在这种厌恶情绪的影响下,我渐渐失去了写下去的动力。停下来,盯着眼前的屏幕,看着犹如复印出来的稿件,虽然有做过改动,但却毫无心意。此时此刻在我的眼里,这十几万字的初稿,完全是没有灵魂的废纸。

“妈的!我这是在写些什么?”我开始对着电脑屏幕抱怨起来。

抱怨过后,我试着把手放到键盘上继续打字,可手却沉重到提不起来。一气之下,只能关了电脑,坐在椅子上,两眼无神的盯着窗外。

夜幕降临,我仍旧像个木头一样,坐在书房的椅子上。屋里没有开灯,但不黑暗。书房的采光很好,两扇巨大的落地窗,即便是在夜晚,那江景的灯火,也能通过窗户照射进来,使得书房内得到些许光亮。

“唉!”我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烦死了!还是出去透透气吧!”一边着牢骚,一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走出书房,离开家,带着烦躁的心,出门散心去了。

我这次出门,也没去什么特别的地方,而是自己生前经常去的一家酒吧。当然我是打车去的,对于自己开车,我至今仍旧留有阴影。

我常去的这家酒吧,坐落于宁波老外滩之中。说起宁波的老外滩,与上海的外滩不同,虽然没有上海那般大场面,却有着自己独有的风格。

这个中国最早的外滩,有着欧式风情的建筑,白天给人一种安静的艺术气息,到了夜里则是年轻人聚集的地方。

我下了车,缓步走进老外滩,忽然有种故地重游的感觉。看着眼前再熟悉不过的场景,内心又莫名感慨起来。前不久,我到这里来时,我的名字还叫作“凌峰”,可如今,我却换了一个全新的身份,走在这条已经熟悉到不能再熟的路上。

一边感慨惆怅,一边缓步向前,拐过一个转角,我走到了酒吧门口。抬起头,看了一眼闪烁的招牌,喃喃自语了一句,“那帮家伙今天会在这里吗?”

我口中所说的那帮家伙,指得就是那帮生前经常和我一起花天酒地,湖吃海喝的狐朋狗友们,也就是那几个在我的葬礼上,没精打采的家伙们。

走进酒吧,我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喝着之前常喝的东西,静静的看着酒吧内热闹的人群。

很快,我便在这帮闹腾的人群中找到了曾经一起喝酒吹牛的家伙们。那几个家伙此刻正拿着啤酒,兴致昂扬的喝着乐着,好像是在说着什么十分有趣的事情。

由于距离离得有些远,再加上酒吧内的氛围又比较热闹,坐在角落里的我并没有听到昔日的这些酒友在说些什么。不过即便什么都没有听到,我也能大概猜到这些家伙在聊什么,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些吹牛扯谎的事情。对于这种无聊的事情,我实在是没有一点兴趣,不听也罢。

这群只会喝酒吹牛的家伙,唯一能让我感兴趣的地方,就是我在他们中间,现了那个讽刺我找代驾的混蛋。就是这个混蛋,胡言乱语,没事挑事,害我最终落到今天这个地步,说起来,也算得上是罪魁祸了。

此时此刻,这个混蛋家伙,正一边灌着啤酒,一边东拉西扯的说着什么,看样子非常的高兴,显然根本没有把之前犯下的过错放在心上。

看到他如此兴高采烈的样子,我这心里顿时火冒三丈,全身的血液沸腾了,瞬间涌上了心头,恨不得立刻冲上去,狠狠教训那混蛋一顿,以解我的心头之恨。

我的双眼,目不转睛的盯着那混蛋,如果瞪眼能杀人的话,恐怕这家伙此时已经被我杀了几百次了。

心头的怒火越烧越旺,身体跟着开始蠢蠢欲动起来。我不自觉的捏紧了手里的杯子,慢慢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脑子里什么也没想,就想着用手里的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算是给他一个漂亮的见面礼。

☆、第十八章

满腔的怒火,推动着我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准备用手中的杯子,好好的给那混蛋送上一份大礼。

可我才往前走了没几步,又慢慢退了回来,重新坐回到了座位上。

我这不是怂了,而是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这样走过去用杯子给那混蛋开个瓢容易,直接冲上去跟他干一架也很容易。可打这个架的理由呢?我该怎么说?

我自己当然清楚,我这么做是为了报仇雪恨!可对外我没法这样说呀!总不可能在大庭广众的情况下,告诉所有人我是凌峰,我是借尸还魂回来报仇的。到时候会不会吓到别人,我不清楚,但肯定会有人把我当神经病看。

至于打完这场架的最终结果,多半只有两个,一个是我被当成了神经病,被人强行送院治疗;另一个则是由于在公众场合寻衅滋事,被送进警察局。

以上两种结果,无论我是被送进精神病院,还是被抓进警察局,短时间内,我都别想从里面出来了。到时候,失去自由是小,无法完成与白老者的约定才是大。天堂就别想了,洗干净了,准备好去地狱的油锅里滚一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