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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第1151-1200行) (24/82)

江怀远狠了狠心,继续说道:“希望你能答应叔叔,不要给那小子半点机会。”

唐漪握杯的手微微使力,泛出青白色,声音却没什么变化,同刚才那句别无二致,“我知道。”

她怎么会不知道

在某些方面,她甚至比江怀远更了解他儿子。

江溯有时候就像一团野火,只要火种还在,便是大雨不止,他也随时都有再燃烧、再席卷而来的可能。

半点机会都不要给。

江叔叔的意思大概是让她不再见江溯。

至少,在他死心前不要再见。

+

袁哥送她回去前总觉得她有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劲。

都是那么多年的朋友了,他也就直接开口问道:“这是怎么了,谁惹我们大明星不高兴了”

“没。”

唐漪扯出一个浅笑,暂时不想在袁哥面前提这件事,为了转移话题,不着痕迹地说起了白玉来找她的事情。

“有人跟我介绍了一个综艺,关于恋爱。”

见她不想说,袁哥也不勉强,顺着她的话头就接道,“这个啊,我知道,他们最开始立项的时候就找过咱们,可你不是综艺一概不接吗,我就没跟你提。”

“怎么,你有兴趣”

唐漪摇了摇头,“我可能不大适合。”

听白玉说起她经手的那些形形色色的综艺项目时,唐漪确实有那么一瞬间的心动,可关于恋爱她好像没有这个精力去应付。

刚刚得知别人对自己的喜欢,尚未来得及分辨自己是个什么心情的时候,就被人当头一棒似的,被告知“你不能喜欢他”,这换了谁,都难以接受吧。

作者有话要说:

待施法~

我会加油的

施法完毕.

第13章

十月底的望城,时不时就飘着点细密雨丝,刺骨凉风轻易能灌满路上行人的衣袖。

“天冷,多加衣”的季节,偏偏有人反其道而行之,戴着口罩帽子,衣着单薄地就往路口一站,自顾自地唱起了歌。

“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

“实现了真的渴望,才能够算到过了天堂”

歌曲行至高潮处,密集的鼓点声随之而来,沉下去的声线与尖锐突出的金属敲击声,倒是莫名的合拍。

一曲过后,鼓声率先停止。

“阿溯,今天就先到这吧,你可别冻坏了。”

说话的正是前River乐队鼓手江淇,他裹了裹身上厚实的外套,再一瞥江溯那件薄卫衣,觉得自己的眼睛都有被冷到。

“不是我说,你有必要为了耍帅穿这么少吗,你把脸往这一放,就是妥妥的大杀器啊!”

至于冷着自己

话糙理不糙。

江溯一张脸即便被口罩遮了大半,可单就那么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也能让过往行人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大帅哥氛围感。

“你还替我冷上了”

被点名的江溯嗤笑了一声,两根修长手指把小臂上的袖子往下一拉。

他淡淡瞥了一眼江淇,与唱歌时截然不同的清凉嗓音将字眼徐徐吐出,“这衣服你第一次见”

怎么绕到了衣服上

他这兄弟每日所穿来来回回地在冷淡黑色系里打转,每件不都差不多,能翻出个什么花来

可等江淇仔细一看,他忽地闭上了说个不停的嘴。

卧槽,还有谁能比他更熟这衣服

这,这就是他们第一次公开登台演出时,他亲自给乐队成员选的。

当时那个又小又破的经纪公司连服装都不给提供,因着年龄最大当上队长的他,拿着省出来的钱,跑网上去给大家各订了一件卫衣充当演出服。

潦草得不得了。

但当时,就是这么几个平均年龄只十七岁的少年穿着均价五十的衣服,登上了一个又一个的舞台,在音乐节乃至专业的颁奖典礼,留下了属于自己的身影。

“你小子也太不够仗义了。”

天色渐晚,仿佛都在冒着冷气的空气中响起这么一声叫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