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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1401-1450行) (29/51)
“偏生冷艳不喜女子,有传龙阳之癖”,春花之前的无意之言陡然响在耳边,言水仙忙离远了点,走到最靠空山边的围廊坐下,搭上脚交叉地伸直,一手放在栏边,感受着空中吹来的清新和风,心情无来由地愉快。
这才侧过脸扫向最低调的一位,位置刚好看清他的全貌,不同第五尚紫的金纹长剑,他的手边摆放一把青铜大刀,刚毅的脸部线条如鬼斧神工,轻抿的薄唇惯于发号司令,健硕的身材一看就武功不凡,简直就是男人中的男人,够Man!
只是面容冷俊如内藏一团寒冷的俱风,只要一发怒就能爆发出有如狮子般的力量,触怒之人就要有随时准备迎接十二级冬风的勇气。他冷眼扫了言水仙一眼点一下头,“莫泽飞。”然后像交待完任务一般,再也不发一言,闷闷地饮着酒。
这就是传说中的战神,怎么冷得像根冰块,呆得跟个木头人似的。突然,言水仙暗地里狠狠地诅咒一声,好死不死这些人或多或少都碰过一两面,不要露陷了才好,暗暗缩了缩肩膀,警惕地提防起来。
第五尚紫看了眼言水仙的不端庄但看起来相当舒服的坐姿,对着另外三人明了地笑道:“此地虽说不是最高的山顶,可也算得上是半山腰,独立隐秘的方位能登高望远,前景辽阔空旷,相烟江里人头簇拥的街道和广场,这里一看之下身心自然要畅快得多,难怪楚兄弟会要到这里来。”
“依我看,楚小弟魅力非凡,莫不是跟我们一样,被好大一群姑娘追到怕了,所以才迫不得已逃来的。”夏敬玉看着言水仙意味不明地低低笑道。
闻言,言水仙抽了抽唇角,加快了手摇折扇的频率。
龙阳之癖的人不会看中本公子了吧,早知就随便套一件难看的衣服,不由得万分懊悔今日的精心打扮。
好一会儿,言水仙才含蓄地微扬笑脸,将平时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作风收敛得无迹可寻,将一个公子哥儿的涵养气质在细枝末节中充分展露出来,“非也,非也,如果不是下面人太多,我主仆二人也不至于大老远的到此一游。”
“既然一游,不如随我们四人一同去瞧瞧相亲集市。”赫连续卿看向言水仙,倾城一笑,说出的话从无反驳的先例。一时间,好像云里雾里看花,沉迷在独特的魅力当中,情不自禁地胡乱点头。
“走吧。”莫泽飞第一个站起来,行动派的先锋,怪不得能打胜仗。
夏敬玉勾搭着言水仙的肩头直走,“跟我们一道走,可比你俩人自个走快多了。”
看着四人身边密不透风的护卫,每人护卫手上不是锋利的长剑就是寒森森的大刀,言水仙黑了一张脸,有人提利器开路当然好走。
“繁荣的江南,美女如云,却也比不上皇城坤城,因为烟江。”言水仙得出个结论,那条蜿蜒的烟江,真美,像一条美人鱼盘在那里,美丽可人。
“楚兄是外地人吧,让我们带你领略一翻烟江的奇妙之处。”
盯着笑得碍眼的狐狸,言水仙徒劳地挣开双肩,顾不得自己本意制造的风度翩翩的气质,狠狠地白了他一眼,甩开他的手,走到最安全的第五尚紫身边。
其实吧,她更想站到赫连续卿身边的,但总有些忐忑,明明很喜欢他,说不清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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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了……眯着眼缝码字,续容易么?
☆、第三十四章 侯哥也来皇城
一路上笑笑说说,因为她没有这里千金小姐的娇气,那些被骗的男人根本就想不到她是姑娘家。
远远的看见丝绸般的烟江,怀抱着皇成这个孩子。烟江岸边早已被小贩们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定情信物,红通通的同心结、香味四溢的香囊,情意缠绵的绣花枕头……情人节里所能想到的礼物应有尽有,一样也没有落下。
一双双爱侣拥挤地停歇在摊前挑选漂亮的物件在有特殊意义的日子里互相赠与,双双谈笑欢畅,喧闹非常的集市掩盖不住年轻人热切的期盼和羞涩的情意。
忽然,当头一块布遮住整个脑袋。
黑暗的不安全感,言水仙一把扯下来,低头一看,松了口气,不是绑架,原来不过是一块淡黄的手帕。
手帕上面绣着一只展翅的黄白蝴蝶,言水仙不解地看看四周,只见迎面一位娇小身段的妙龄少女对着她含羞带笑。言水仙摸摸鼻子,这小妞有点儿不在常,发情找个男人啊。她的手莫名其妙的多了一块巾帕,“姑娘有事?”
少女还没有答话,莫泽飞不咸不淡地说道:“想不到楚兄倒也招人喜欢。”
夏敬玉危险地眯眯眼睛,有点幸灾乐祸,“楚小弟,敢无视我们四公子的人后果很严重。”严重两字咬重了些。
言水仙呆呆地拿着手帕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少女纠着手指头,站立原地不安地踌躇。
言水仙在脑海中又搜了一遍,确定自己根本不认识她。一旁的春花拉拉她的衣袖,“少爷,相亲集市里,如果姑娘看中喜欢的男子,就会把自己亲手织的手绢披到男子的头上,若然男子喜欢姑娘的话就会收下手帕,二人开始相识、相知。”
啪嗒,折扇掉地面,一只只乌鸦嘎嘎嘎地兴奋飞过。
女扮男装居然也有女子喜欢,该是夸自己乔装太成功,还是夸自己够英俊帅气呢。言水仙呐呐地问:“那要是男子不喜欢呢?”
少女面一白。
“那就将手绢还给女子。”春花说到最后,脑袋也压到胸前,像只鸵鸟。她不认识福顺郡主,面前的人可能是幻觉。
“你是受还是不受,不要让姑娘家久等了。”赫连续卿一手搭着折扇,扫了少女一眼,略带戏谑地看过来。他有叫她出来解闷,却不想她给了他一个大惊喜,扮男子也行,但是勾肩搭背的,她就不觉得对不起自己?
“楚小弟了不起啊,毕竟在我们四公子面前,还没有其它男子居先的前例。”夏敬玉眨眨眼,“我看姑娘容貌也属中上之姿,楚兄不妨多作考虑……”
正说着,一红手帕兜头飞到夏敬玉头顶,夏敬玉自持武功高强,疾速后退一大步,厌恶神色毫无遮掩,红手帕不幸落地玷污,然后一红衣姑娘眼眶微红,逃也似的跑了。
自此,言水仙完全相信夏敬玉龙阳之癖的性取向。心里恶寒一把不,大大地惋惜一番。
同时不乏感叹,本来计划女扮男装,目的是跟春花演起少年情侣,避免不必要的打扰。却一个不慎春花当起丫鬟,她当起少爷来了,严重的失策啊。
此时,看着眼前的妙龄少女,她艰难地移动脚步,走至姑娘跟前双手奉上,嘴唇动了动,好不容易说出声:“姑娘很好,但是很抱歉,我已然有婚约,不能接受姑娘的情意。”
妙龄少女抖着手接过手绢,二话不说,一个转身消失在人潮中。古代人是害羞还是惧怕面对失败?
十几米的距离花了平常时间的五倍,四人无奈时不时地躲避飞天盖头。
幸好自莫泽飞接到的红盖头时,周身寒气吓人,数米之内除了大胆无知的小姑娘,基本无人敢近身。
言水仙偷偷瞄了瞄赫连续卿,发现他虽然属四人中最优秀的,却只惹得姑娘争相偷看,羞红着脸窃窃私语,没有哪一位姑娘敢近身披盖头。
果然人散发的气场很重要,高不可攀的气质,若没有自小磨成的强大内心,很难敢跨出脚步。并且,她看出来了,虽不是很明显,但四人中隐隐约约以赫连续卿为首。每次只需一发话,另外三人二话不说,无所不从。
突然,言水仙心一跳,只因广场的正中搭着一个大型舞台,高高的横幅醒目地写着《侯记明衣坊服装展览》。
那股犹然而生的狂喜,让言水仙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她来到皇宫的事,并没有跟侯哥说,也许他从师父那里得知了。想着能见到侯哥,青琴,小姑……就兴奋到不得了。
在这样的日子里,不做个大型的广告宣传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侯哥如今正式掌权,有许多事情,跟得小仙多,自然就变着法子做得更好。到皇城发展的起因……
只为他的小仙来了皇城,他才下定决心,紧紧抓住这个绝佳的好时机,在最短的时间内,让最多的人知道明衣坊的服装品牌,了解明衣坊的别具一格,同时现场还能来个新开张优惠价大便卖,一举多得的事不就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