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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151-200行) (4/82)

云意想也没想便答:“小姐多年待奴婢如姐妹,奴婢当然愿意。”

沈曦说道:“我把从前的事忘干净了,你来给我讲一讲,就从我爹和我娘讲起吧。”

云意入府不过五年有余,对丞相从前的家事一点儿也没谱。她摇摇头,表示爱莫能助。

第一条策略宣告失败。

沈曦向云意凑了凑,附耳说道:“我怕别人笑话,要不……你陪着我装病,权当我从没醒来过。等我把从前的事想起来了,再告诉别人我病好了。”

云意犯了难,小姐的行事作风突然大变,该不会是被什么脏东西妨住了吧?她又摇头,说道:“丞相为小姐日日食不下咽,小姐还是尽早让丞相放心吧。”

第二条策略再次宣告失败。

沈曦怏怏地扭过脸去,眼下只有走一步算一步了。

**

于是,沈曦小心翼翼度过了初到秦朝的三天。

三天里,兄长来看过她一次,父亲来过两次,其余来探视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姨娘,份量不重的人物,以后再慢慢了解也罢。

旁人无论是问话还是唠嗑,沈曦一并都“嗯嗯”应着,不敢多说一句废话。

嘴巴闲的要命,耳朵却忙的厉害。她尽数听着家常闲话,默默记下从前不知道的信息,探索着新家的家底。顺着细枝末节,沈曦终于在父亲的第二次探视里摸清了他的名字——李斯。

说实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差点就要装不下去,恨不得从床上跳起来,仔细瞅着“父亲”问:“你真的是秦相李斯吗?”

李斯,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开国元勋,辅佐了秦朝两代皇帝的重臣。只可惜,这位千古一相的下场实在是不咋地。

她禁不住叹口气。史书记载,李斯功勋卓着,后受奸臣赵高陷害,在秦二世时期被株连三族,一家老小连全尸都没能留下。

沈曦暗自想,莫非我来到两千年前的意义,就是再死一次?

她狠狠地捶床。

云意见了,以为小姐着了魔怔,道:“自从丞相大人离开,小姐已经是第五次砸床了。”

沈曦充耳不闻,埋头琢磨着自己的心事。照云意的说法,秦始皇不久前才统一六国,此时距离秦二世登基还有十几年。也就是说,她起码还有十几年的时间来享受人生。

她松了口气,十年,足够用来趋利避害了。大不了,趁着这具身体尚且年轻,攀附一个值得依靠的归宿,和李斯一家撇清关系。

她天马行空地琢磨着,已经被两个丫鬟拉起来拾掇了。

宛宁小姐,也就是莫名穿越来的沈曦,她已经逐渐接受了这个新名字,对着一左一右两名丫鬟问道:“你们拉我起来做什么?”

“小姐病癒三日,该出去走走了。”云意说着,用湿布为宛宁擦脸。

“嗯……”宛宁嘴上含糊地应着,心里一万个不愿意。躺了三天,骨头都要软掉了,乍一离床,站都站不利索。宛宁搭着云意和月容的手站起来,浑身酸痛。

难怪从前的六小姐身娇体弱,整日缠绵于病榻。这样人不人鬼不鬼地活着,健康人也能给熬成药篓子。

简单的梳洗后,再罩上一件水绿色的曲裾长裙,蹬上鹿皮履。云意和月容一人一边,把主子扶到梨木漆花的妆台前。宛宁望着铜镜里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禁不住感慨,秦朝的水土真是养人!

穿越一趟,她的皮肤透亮了不少,这肯定要归功于两千年前干净的空气和饮用水。

宛宁掐掐脸颊的肉,几乎能渗出水来。两腮比以前略丰腴一点,眼神稍显清澈一点,这约摸是她十六岁读高中时候的模样。

真不错,她也能遇上返老还童这等好事!

月容为她左右挂上一对儿沉甸甸的金耳坠,又挑了串相匹配的项链戴上。云意抻着小姐一绺头发,用象牙箆子沾一沾桂花油,顺畅地从头梳到尾。

宛宁不习惯穿金戴银,觉着首饰戴多了人也就拘束。她心虚地问:“你们看我和以前有什么不同?”

云意望着镜子里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说:“小姐精神气儿比以前足了,面色也红润了。”

宛宁点点头,李家六小姐是个病秧子,想必一定是脸色蜡黄,眼睛空洞无神。

她见云意和月容手指灵巧地摆弄着自己的头发,三两下就绾成一团规整的垂云髻。“你们梳头的手艺可真好,改天教给我。”

云意顺手取了一支璎珞簪子缀在髻上,笑而不语。

月容弯着眼睛笑道:“小姐说笑了,您梳头的手艺向来比奴婢们都强。”

宛宁脸上的笑僵住了,掩着嘴想,唉,言多必失!言多必失!

作者有话要说: 啰嗦一下女主的爹(~

o

~)~zZ

秦相李斯一生有三个转折点:入秦为相、拥立胡亥、获罪赵高。

最后一个转折点致使李斯一家老小三族(父族、母族、妻族)被灭,自己也命丧黄泉。

至于为什么会把女主安排成李斯之女,一半原因是因为《史记》记载:李斯的女儿全部嫁给了秦始皇的公子,儿子全部娶了秦始皇的公主。本书男主是扶苏,所以我第一个就想到了李斯=

=(泥垢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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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时期女性的束缚比宋元明清要少的多,贞操观念也相对淡薄(资料中大约就是这样,考据党轻喷=

=)

好了,下一章男主公子扶苏大约就要华丽丽登场了~

☆、公子扶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