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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第401-450行) (9/210)

“不,它们的‘爸爸’是货真价实的人类。他是一个木匠,它们都是他做出来的木偶。”

真是长见识了。

能把木偶做的这么逼真,说话思考的方式跟人类一般无二,甚至比人类还要聪慧狡猾,不知情的话大概根本想象不到它们会是没有生命的造物。

能够做出这样的木偶,那个木匠的手艺一定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水准了吧?

等等――

“跑去写剧本的木匠?”夏诺发现了问题。

“李查理是一流的木匠,十八流的剧作家。”阚琛如此评价道,“所以我才不想去看他排演的歌剧,那简直是一场折磨。”

当年李查理刚进入庄园的时候,大家还没有对他的编剧能力形成一个正确认知,对于他的邀请也是欣然接受。然而只要看过一次他排演的歌剧,基本上没有人会答应再看第二次。阚琛也是如此,自从视觉听觉被荼毒了一次之后,他从此就对这个人敬而远之了。

“那你为什么会突然改变主意?”夏诺很是不解,他猜测道,“是因为项圈?”

阚琛先生很明显是听到小木偶人承诺会让‘爸爸’做一个项圈给他才答应下来的,但为什么是项圈?这种东西有什么特殊的吗?

阚琛嘴角噙着一抹神秘的微笑:“以后你就会知道了。”

项圈这种东西,既能保佑平安,又能宣示主权。早在一开始,他就想要为自己的小宠物准备一个了。

虽说他的藏宝室里本来就有许多项圈,有金银雕花的素圈,美玉雕就的玉圈,镶嵌珍珠宝石的项圈,但是要论起效用来,它们都比不上李查理亲手做的――不说别的,李查理的手艺还是无可指摘的。

“好吧。”夏诺也不是那种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性格,男人既然不说,他也就不再追问下去了。他不知道的是,听到这个回答,阚琛却露出了隐隐失望的神情。

小宠物也太没有好奇心了吧?他还想他一追问,他就顺势告诉他项圈是为他准备的呢!

本来以为可以收获小可爱感激的目光,或许他还会扑进他的怀里撒娇也不一定。现在却全都成了空想。

这时一直在前面领路的小木偶人停下了脚步,提醒道:“我们到了哦。”

出现在他们面前的一座小型歌剧院,拥有着尖形拱门和肋状拱顶,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雪白的墙壁上爬满了大片的黑色蔷薇,不须有风吹过,浓烈的花香就盈满了鼻尖。

“我们快进去吧,表演要开始了。”小木偶人催促道。

“先等等。”阚琛走开了片刻,回来时便将一大束去掉了花刺的蔷薇递给了夏诺,“喏,你一直想要的蔷薇,喜欢吗?”

“喜欢!”夏诺激动地把脸埋入花瓣里,感受着那柔软的触感,“谢谢你,阚琛先生!”

这才是真正的鲜花啊!不是色香味俱无的假花,也不是一碰就碎的干花。鲜活的花瓣在他手指间舒展着,透着一股勃勃的生机与旺盛的生命力――这也正是夏诺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最为憧憬的东西,所以他才会对鲜花拥有如此深的执念。

他一激动,就忍不住扑上去,在男人的脸颊上印上了一个响亮的亲吻,旁边的小木偶人看的眼睛都直了。他却好像不知道自己完成了什么壮举似的,举着花束傻笑了起来。

男人如愿以偿地收获到了感激的眼神再加上额外的一个吻,胸腔里许多年未曾跳动过的心脏那一瞬间仿佛发出了清晰的“砰砰”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 项圈是类似于平安锁一类的东西,不是宠物项圈,亲爱的们不要误会了。不过在庄园其他人眼里……嗯,你们懂的。

另外,攻不是病娇哦~

有小天使问为什么诺诺花粉过敏还知道那是蔷薇花香,我想说不只是真花才有香味啊,还有香包香水什么的,总会闻过这个味道的

第7章

歌剧院

半个小时前,一行人跌跌撞撞地跑出了宴会厅,不知道逃了多久,等他们停下来时,发现原本在身后追逐的乌鸦早已不见了踪影,而他们正站在一条细窄的林间小道上,一抬头只能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的榛树。

几人对视一眼,一个女人开始抱怨了:“终于不跑了么!我的脚都要跑断了!”

她的名字叫何云,是一个富家小姐,从小就被娇养长大,从出生起就没有吃过这种苦头。

到了现在,她脚上还穿着一双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如果不是丈夫拉着她,逃跑途中她就不知道要摔倒多少次了,不过她却并不领情,反而将炮口对准了他:“都怪你!要不是你收到了邀请函,我们怎么会来这种鬼地方!现在可好了,我们要怎么回去?”

谁知道那些乌鸦还会不会在外面等着他们!

丈夫何正伟不断地跟她道歉,说软话陪小心,都不见她消气。这时候另一个女人开口了:“好了小云,我们来之前也没有想到会是这种情况,正伟他也不是故意的。再说邀请函我也收到了,你是不是也要怪我拖累了大家?”

何云听到女人一说话,原本盛气凌人的模样也收了起来,她哼了一声:“当然不会了,这个窝囊废怎么能跟蔷姐相提并论?”

何云伟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也不辩驳,脸上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叶蔷看了他们两人一眼,也不再继续说和:“我知道小云你是个懂事的。现在当务之急是怎么离开这座诡异的庄园。小云,你看一下手机,能不能拨通电话?”

如果能跟外界联系上,就可以寻求救援了。

何云也听懂了她的言下之意,她打开一直紧紧抓在手里的手袋――其他人或者是一开始就没有带上,或者是逃跑的路上弄丢了,现在一行人里能拿出手机的也就只有她一个。

“不行,没有信号。”何云看了一眼,摇了摇头。

“……”所有人顿时陷入了沉默。

他们的司机如今都停在庄园门口,进入庄园的时候是庄园主派车来接的,当时汽车大概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宴会厅门口,保守估计他们现在离大门也有几十公里。在场的五个人都是颇有身家,身娇体贵的,尤其是叶蔷的丈夫,都已经五六十岁了,体力跟不上,怕是根本走不出去。

最重要的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大门在什么方向,就算真想走出去也找不到路。

他们并不知道,庄园存在于一个独立的空间里,即使他们找到了大门,没有主人的允许,也是出不去的。

几个人的脸色都不是很好,何云更是高高扬起了眉毛,忍不住又想发火。

这时叶蔷把手里拎着的高跟鞋啪的一声放到地上:“我记得我们进来的时候车子是向北行使的,我们往南走肯定能够走出去。即使走不到大门,我们也不能留在这里,谁知道这树林里有没有野狼什么的?我们必须得找个地方过夜才行。”

从一开始,她就隐隐是几个人中的主心骨,她一发话,她老公谷柏西就点了点头,含糊不清地说道:“阿蔷、说的、对。”

何云看了她一眼,也说:“我听蔷姐的。”

至于她的老公跟谷柏西的私生子,两人根本没什么话语权,这时候也点头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