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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第701-750行) (15/335)

一顿寻常的火锅,王建伟做东,左右两侧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发小,对坐一胖一瘦一老一少,操着满口蹩脚的普通话,听口音像是百越一带的人。

王建伟的店,打的是正宗川渝招牌。实则为了迎合当地人口味,弄了黄铜鸳鸯锅和麻酱做主料的蘸品,再引入广式火锅的营养汤底和上好牛肉,五花八门,土洋结合,满满当当摆了一整张桌子,乍一看面子里子都有了,叫人眼花缭乱。

五个男人凑在一处把酒言欢。一杯接一杯的茅台下肚,笑谈早年王建伟下海的光辉岁月。

东北小镇的冬天有多冷,看桌边落地窗凝结的雾气就知道了——

双层大眀窗之间,朦朦胧胧盖了厚厚一片细密水珠,结成长流顺着窗沿往下滑,一直滑到底,将窗外霓虹彩灯映照出来的夜色。扭曲成光怪陆离的世界。

怎么回事?

明明才睡着没多久,天竟这样黑了么?

刘钰站在靠门的角落恍惚再恍惚。

包房本来挺大的,可是满桌子垒砌起来的菜盘和五个男人笑骂吹嘘的谈话声,给了她一种强烈的逼仄感。

好像被塞进了一个密不透风的口袋,里三层外三层,伸展手脚都十分困难,呼吸也异常不顺畅。稍稍喘息,都能切实感觉到塑料袋子稀里哗啦堵住口鼻的声音,弄得她头昏脑涨,又躁又闷。

另外,这间屋子供暖已经足够好了,男人们热得脱下厚厚的毛衣、绒衣和保暖内衣,光着膀子在那划拳动筷。

翻腾的火锅再次加深闷热的感觉,浓浓的水蒸气卷在他们制造的烟油气中,升腾至半空盘旋不落,莫名为这顿饭增添一抹不真实感。

仿佛他们和她相隔在两个世界,她只是个不起眼的闯入者没有被他们发现,依然专注讨论火锅文化的优劣之分,激动之余,还放肆叫骂,再有两杯辣酒下肚,又重归旧好。

但,真的没有被发现吗?

刘钰轻轻挪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想找到更舒适的姿势,给自己攒出方寸呼吸之地。

不过任她怎么动都是徒劳——四肢像是被什么捆的结实极了。她费力伸了伸舌头,居然真舔到了薄薄的塑料,上面依然挂满湿漉漉的水汽,被她一舔,顺着微微张开的唇瓣溜进喉咙里。

薄淡的腥气霎时蔓延在口腔,还有一股像是冰冻了很久才缓化了的熟食味,她合眼咂嘴,只琢磨出花椒大料的味道。

她努力翻找脑海里那些熟悉的炖肉料,疑惑间,又觉得料酒气息甚浓,竟还有点刺鼻。

等她稍稍清醒过来,惊慌发现自己真的被放在塑料袋里,眼前漆黑一片,连男人们的说话声听的都不真切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胡肆临呢?他刚刚说什么来着?

啊……想起来了。

他要她警醒一点,什么东西来头不小?是什么……

迷迷糊糊想着,就在窒息感快要摧毁她的意志时,刘钰隐隐约约听到那两个百越人说,今天他们专程带了好东西给王建伟补补身子,吃了以后不仅对身体好,还有壮阳奇效,抱着两个洋马大战一夜都不是问题。

刘钰听后不免想笑,心道:壮阳的东西也就那么回事吧!

什么三鞭酒啊,鹿茸鹿血啊,蚂蚁大药丸啊,算上所谓的海狗丸和某哥,顶多逞一时之勇,吃多了反而伤身,彻底掏干底子,早晚永远失去活力。

偏偏很多中年男人在这方面执着的要死。让他们相信现代医学有病治病非不同意,努力把持荒唐的尊严,大把大把吃些乱遭玩意儿,更有甚者还喜欢喝童子尿,吃人胎盘,最离奇的甚至吃人胎,而且必须是男胎,女胎都不稀罕吃。

等等……吃人胎……

对了!她刚刚亲眼看见了——

王建伟那个胖乎乎的百越老友,从塑封口袋里,掏出一个熏得黑乎乎的胎儿,“唰”地撕掉一条风干小腿,边扔进铜锅边兴奋解释:“伟仔啊,还记得这东西不?03

年你刚来鹏城,阿明哥请你吃的第一顿饭就是这个啦!你啊,痴线啊,哈哈哈……还问阿明哥是不是狗肉,很香的啦……结果嘞,一听说是人肉,直接吓吐你了嘛,哈哈哈哈!”

胖老头说话的时候,一整个熏肉都被他拆解开来,先将最肥的四肢扔进红油锅,再将两扇肋骨掰开,顺着骨缝撕成窄长条,依次丢进菌汤锅里。

剩下的头骨和颈骨相对较大,他用手肘怼了怼身旁的小年轻,两人四手合力将头骨掰开,一人抠着眼窝,一人掐着下巴,再继续分解、拆除。

还好骨头都被熏酥了,新生儿的骨肉又软又脆。半分钟过去,他们已经将胎儿全部撕完,放入锅里根本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肉,不知道的会以为是牛肉干。

胖老头一手拿着骨肉交缠的颈骨,将另一只油乎乎的胖手塞进嘴里,把粘在指缝的肉渣吸吮干净,又舔了一圈手指,才将颈骨递给王建伟,笑得慈祥而满足:“伟仔啊,你不是说想这口了么?呐,最香的拿去下酒啦!其他的再涮一涮,吃起来更有滋味。”

两个发小喝的眼睛都直了。一开始觉得很恶心,很震撼,见王建伟面不改色啃起贴骨肉,一口酒一口肉吃的津津有味,猎奇心便战胜了恐惧,吸溜着口水,直勾勾看着汤锅里翻滚的黑肉。

最令他们感到惊奇的是——

黑漆漆的肉在滚水里翻腾几轮,竟慢慢绽开,像吸足水的干海绵,蓬蓬的,弹弹的。

干瘪的脚丫都像焕活了生机,踩着扑腾的红油泡泡上下翻飞。

有些谢顶的发小再难忍住口腹之欲,伸出筷子快速将一条腿加入碗中,热腾腾的气息将微微凝固的芝麻酱重新融化,他又舀了勺韭菜花放进去,把筷头用力戳进最肥的大腿肉里,搁碗里好顿搅和,迫不及待送入口中。

是什么滋味呢?

男人眯起眼,细细咀嚼,慢慢感受。

浓郁的酱料夹杂十几种香料熏熟后的余香,味道很复杂,却咸淡适宜,越嚼越香。

他学着王建伟的样子,吃一口喝一口。果然,肥佬没瞎说,茅台自带的回甘润过嗓子眼,配上入口即化的骨肉,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他恍然觉得身上暖呼呼的热气是从心底发散出来的,某个沉睡了很久的地方正在渐渐苏醒。

吃着吃着,晕晕乎乎间,他还有种错觉——

他吃的哪里是肉啊,根本就是唐僧师徒偷了好几回的人身果。怪不得连那和尚都起了贪心,这么好的东西谁吃谁知道,吃了一次这辈子都忘不了……

没一会儿,五个男人风卷残云,将本就不多的骨肉吃的干干净净。

王建伟流连忘返,将两三块头皮的部位舀出一碗汤来,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下肚,喝完以后,长长一叹,既是感念自己逝去的青春岁月,也在自豪如今的风光无限。

刘钰直愣愣站在那里看着他们吃肉喝汤,肚子里翻江倒海,很快再也受不了,挪动僵硬的四肢转身拧开房门,疯了似的跌跌撞撞跑进卫生间,弯腰低头哇哇大吐。

太他妈恶心了!

他们是怎么无动于衷吃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