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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451-500行) (10/31)

高升导致耻辱。同她在一起,我进行了这场冒险,我把它写下来,以便美化浪言浪语和动作。

我返回法国。我越过边界,没有碰到麻烦,但进入法国农村几公里后,法国宪兵把我抓了起来。我一身破衣服一看就是西班牙的。

“证件!”

我亮了亮又脏又破的身份证明,纸张经过反复折叠已经破烂不堪了。

“还有登记本呢?”

“什么登记本?”

我这才知道有什么人体测量记录本,分明是侮辱人。流浪汉人手一册。每到一个宪兵站都要签章。他们不由分说把我抓进了监狱。

小偷辗转了好几个监狱,离开了法兰西。首先周游意大利。促使小偷去意大利的原因说不清楚。大概是靠近边界吧。罗马。那不勒斯。布林迪西。阿尔巴尼亚。我搭“罗迪”号轮船在圣加兰达上岸,顺手牵羊偷了一只手提箱。在科孪岛,港口当局不让我逗留。我只好雇了一条小船,可是他们硬要我在船上过一夜才出发。下一站是塞尔维亚。然后是奥地利。接着是捷克斯洛伐克。在波兰,我设法使用兹罗提假钞。所到之处无非是偷盗,蹲监狱,然后就被所在国家驱逐出境。我利用夜晚一次又一次偷越国境,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落叶悲秋时节,就连小伙子都无精打采,懒得走动;而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夜幕降临之际,突然间,小伙子们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蜂拥而至,聚集在街头巷尾,码头上下,在围墙边角,到公园里,到电影院和军营里。后来我来到希特勒德国。然后去比利时。在安特卫普,我又找到了史蒂利达诺。

布尔诺--或叫布吕恩--是捷克斯洛伐克的一座城市。我在利茨越过奥地利国境,冒雨步行赶到这里。我到各家商店搞了点小偷小摸,混了几天日子,但我没有朋友,茫茫然不明东南西北,当地人又个个有些神经质。我真想好好休息一下,一路风尘仆仆,横穿塞尔维亚和奥地利,既要逃避当地警察局的盘查,又要摆脱欲置我于死地的警察同谋的跟踪。布尔诺市阴沉潮湿,工厂浓烟滚滚,色彩单调像一片灰石头。我的精神可以松懈下来伸个懒腰打个盹了,仿佛呆在一间关上百叶窗的房间里,因为我一时还不必为钱着急,虽然仅仅够花几天。布尔诺人讲德语和捷克语。因此街头卖唱的年轻歌手分成帮派,在城区打起街巷战,我被接纳进了一个德语演唱组。我们一共6个人。我负责讨赏并掌管钱财。我的伙伴有三个弹吉他,一个拉手风琴,还有一个唱歌。那一天下着雾,我靠堵墙站着,看一个乐队演奏音乐。其中一位吉他手约莫20岁,满头金发,上穿花格子衬衫,下着灯心绒长裤。布尔诺难得见美男子,他那张脸迷住了我。我久久地看着他,突然发现他同一个红脸大胖子心领神会地相视一笑,只见大胖子衣冠楚楚,手里抓着一个公文皮包。我离开他们时,心里暗自寻思,这帮年轻人是否已经明白,他们的这个伙伴已经同满城的同性恋阔老打过交道。我虽然走远了,但我设法绕着弯子到不同的十字路口再见他们几次。那个叫米凯利斯·安德里奇的小伙子后来成了我的朋友,除他之外,乐队的其他人都不是布尔诺市人。他举止优雅,没有矫揉造作的女人味。他只要同我呆在一起,就不会迫不及待去追女人。我感到惊讶,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一位具有阳刚气派、甚至有点莽撞的同性恋者。他是小乐队的佼佼者。他们都睡在地下室里,还在里面做饭。我同他们一起过了几个星期,只能说些无关紧要的琐事,只有我对米凯利斯的爱值得一提,我同他说意大利语。他牵线让我结识了那位企业家。那胖子脸色红润,似乎也不笨重。我敢肯定,米凯利斯对他毫无恋爱之意,但我教唆他说,偷窃比卖淫更刺激。

“别胡说,我是男子汉。”他傲慢地对我说。我心中有数,但装出相信他的样子。我给他讲了几次偷盗的经历,并告诉他我蹲过监狱,他听了对我羡慕起来。没几天,我成了他心目中的权威,当然,我身上质地考究的服装也帮了我的大忙。我们一起偷了几次,结果大获全胜,于是我成了他的师傅。

我大肆炫耀我是一个神偷。我从来没有人赃俱在当场被抓获,没有当过“现行罪”。我偷窃虽然手段高明,在世俗看来,可以手到利来,但这并不重要。我苦苦求索的是偷盗的悟性,因为有了这悟性,我才诗兴大作。换句话说,我没有必要罗列我的功绩,但我要昭示在道德秩序中我到底欠下了什么,表现我从这些功绩出发到底要建设什么,指明普通小偷们正在摸索要得到什么,以及他们自己可能得到什么。

“大肆炫耀……”,我用心良苦,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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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日记五

小_说[txt=_天.堂

《小偷日记》旨在追求不可能的无价值。

我们将有产者米凯利斯洗劫一空之后,便当机立断一走了之。我们只得直奔波兰,因为米凯利斯认识许多波兰的假钞制造商。我们则设法让兹罗提伪币流入市场。

虽然我对史蒂利达诺念念不忘,但在我心中和身旁已另有新欢,取代了他的位置。旧情犹存,仍然潜移默化影响着我的微笑。我笑时总想起他的音容笑貌,甚至连我的一举一动都难免有一点冷酷和严厉。我曾经得到英姿勃发的苍鹰、品种高贵的猎隼的百般宠爱。对付一位潇洒的吉他手,我还可以作威作福,游刃有余,只要不被他一眼看穿破绽就行。我不敢兜售史蒂利达诺的形象,但你们从中看到的种种品质,我在我的所有朋友身上都进行了再现。(我所说的这些小伙子突然不翼而飞了,借口不少,说我有彩虹性,透明性,不存在性等等。他在他们身上存在,只因有共同的东西在我身上存在,而我不过是通过他们而存在。但他们什么也不是,只不过通过我而存在罢了。他们启发了我,但我是干扰区。列位小伙子是我黄昏的卫队。)米凯利斯也许更会耍点可爱的小滑头,他浑身颤抖时姿态优美极了,我不妨老调重弹,以便更好地形容他:

“这是一把可爱的小提琴。”

那阔佬已经怀疑到我们身上,我们只带很少的钱翻越边境,我们来到卡托维兹。我们在那里找到了米凯利斯的朋友,但第二天,警察局就以走私伪钞罪逮捕了我们。我们被关进了监狱,他呆了三个月,我两个月。这里发生了一件关系我的道德生活的事情。我爱米凯利斯。当小伙子们演唱时,目光盯着他们看本来不是什么非礼。中欧地区已经形成习惯,年轻乐队演唱,大家青春年少,难免得意忘形,打情卖俏也不足为怪。我可以恬不知耻地去爱米凯利斯,对他百般温存体贴,谈情说爱。后来索性到他情人的住宅里偷偷度过了几小时的豪华夜生活。在锒铛入狱之前,我们在卡托维兹警察局一起被关押了一个月。我们每人一间牢房,早上上班之前,两个警察过来叫我们为他们倒便桶和擦地板。这显然是羞辱我们,当地警察故意对法国人和捷克人的翩翩风度进行报复,但我们只能在这丢人的时刻见面。一大早,他们就把我们叫醒,逼我们去倒马桶。我们要下五层楼梯。每下一个台阶,尿液就波动一下,沾到了我们的手上,警察还强迫我改称米凯利斯为安德里奇。我们也想笑一笑,为此时此刻增添点轻松的幽默感。但尿臊熏人,我们不得不捂着鼻子,何况这活累死活人,我们被折磨得早已龇牙咧嘴了。再说,我们用意大利语交谈还有困难,经常词不达意。我们郑重地抬着这一金属大尿桶下楼,一步一步,庄严,缓慢,谨慎。身强力壮的警察晚上痛痛快快排泄出来的热气腾腾的秽物和臊液,到了早上已经冰凉了。我们把尿倒进院子里的厕所里,又拎着空桶上楼。我们生怕互相看一眼。假如我是在落难时认识安德里奇的,或者我并没有给他留下过光辉的印象,我同他抬着看守的粪便恐怕也就忍气吞声了。但为了使他不丢脸,我不得不板起了脸孔,成了一种呆板的音符,一首对他而言是崇高的赞歌,能够唤起贱民奋起反抗,成为一位英雄。倒完马桶,警察就扔给我们一团麻布,我们又擦起了地板。在他们的监视下,我们跪在地上擦地砖。他们动不动就用靴子后跟踢我们。米凯利斯该明白我的痛苦了吧。但是从他的眼神和举动里,我实在说不准他是否肯原谅我一时的落泊。一天早上,我突然产生反抗的念头,真想把一桶粪便泼到警察们的脚上,但转念一想,这些粗野的家伙必然要进行报复。

“他们肯定会把我拖到屎尿之中,”我心里想,“他们个个怒气冲冲,运动着浑身的肌肉,硬逼着我舔干地上的粪便。”

我决定忍气吞声,情况特殊,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若是换了一个地方,决不会就这么算了。

“说到底是情况太罕见了,太特殊了。”我心里寻思着。

在我所爱的人面前,在我恋人的眼里,我简直就是天使,岂能忍心让他眼睁睁地看着我被人打翻在地,满嘴啃着烂泥,看着我任人摆布,与往昔的我“面目全非”。话说回来,我又为什么就不可以也来个“面目全非”呢?其实米凯利斯对我的爱--不如说是欣赏--只有在当时才有可能,这段爱已成明日黄花。

这么一想,我又板起了面孔。大丈夫能伸能屈,我懂得如何退回那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任何温情都一律被驱逐出境,容不得半点崇高,也容不得丝毫的美。在物质世界里,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与卑贱下流的世界相通。米凯利斯并非不知道身处逆境,但他处之泰然。他不时同看守开开玩笑,嬉皮笑脸,一副天真无辜的模样。他讨好我的样子叫我生气。他总不让我干粗重的活,但我粗暴地加以拒绝。

为了进一步疏远他,我必须找一个借口。借口不用我等多久就来了。一天早上,一个警察掉了一根铅笔,米凯利斯竟卑躬屈膝为警察捡起来。在楼梯上,我骂了他一通。他回答说他不明白怎么回事。他想安慰我,表现得格外热心,反倒把我激怒了。

“贱货,猪猡。”我骂得他狗血喷头。“看守可把你宠坏了。改天你去舔他们的靴子吧!也许他们会到你洞府里拜会你呢!”

我恨他亲眼目睹了我的失落,想当初我是他眼中的大救星呀。但如今我衣衫破旧,肮脏不堪,胡子拉碴,头发蓬乱,形容丑陋,又恢复了我原来的流氓模样,这怎么不令依然如故的米凯利斯看了反感呢。不过,我已经陷入耻辱的泥潭。我已经不再爱我的朋友了。然而,这段爱情--我首先体验到的是保护者的滋味--走向了反面,变成邪恶的恨,因为恨里还包含着藕断丝连的温情。倘若只有我一个人被关在这里,我或许会黏糊上这些警察。一回到我的铁窗下,我就对他们强大的势力想入非非,梦想得到他们的友谊,希望与他们共谋不轨,我同他们就可以就地进行道德交易,他们也就原形毕露。他们是流氓,而我是叛徒。

“已经太晚了,”我自言自语,“想当初我衣冠楚楚,带着名牌手表,穿着锃亮的皮鞋,我或许可以同他们平起平坐。现在太晚了,我是一个大蠢蛋。”

我似乎觉得一切已成定局,命里注定要忍辱偷生,尽管使点花招混几个月也许可能出现转机,让我得以重见天日。我索性垂头丧气、忍气吞声挨时日,朝着黑夜的方向追逐我的命运,与你们背道而驰,去开发你们美德的反面。

许多文人墨客的思想往往停留在帮派团伙的概念上。人们一提到法国,就说“国家帮派团伙成灾”。于是人们联想到抢劫成性、惨无人道、恨入骨髓纠集起来的强盗团伙。这可能吗?像我们这些人能够组织起来构成团伙,似乎没有这个可能。可以连接团伙的纽带,恐怕是贪婪的可能性大,只是贪婪的本性被熊熊的怒火和替天行道的要求掩盖罢了。因此,必须寻找类似的借口,进行自我标榜,于是,强盗们很快制定出一整套相应的道德规范。除非是孩子们胡闹,决不可能靠与你们的道德背道而驰的邪恶来把无法无天之徒联合起来,组织成帮派团伙。在监狱里,每个罪犯都幻想有一个良好的、严密的、强大的组织来与你们的世界和道德相对抗,但这只是痴人说梦。监狱是坚固的堡垒,理想的洞府,强盗的巢穴,在监狱里,世上任何力量胆敢来犯,必然有来无回,身败名裂。因此,只要罪犯与什么团伙一句搭上了,他反而服从通行的法律。尽管如今的新闻媒体津津乐道什么美国逃兵和法国流氓沆瀣一气结成了团伙,但那谈不上组织,其实最多只不过是三四个人萍水相逢、逢场作戏的合伙罢了。

米凯利斯从卡托维兹监狱出来时,我又找到了他。一个月前我就自由了。我出狱后,不时到附近的村庄靠小偷小摸度日,在城郊的公园里过夜。正是炎夏季节。还有别的流氓也来到公园的草地上,找一块阴凉的地方或钻到雪松低垂的枝叶下睡觉。清晨,突然从万花丛中,不时冒出一个小偷,或一个年轻的乞丐迎着初升的太阳伸懒腰,其他流浪汉则都坐在仿造的希腊神殿的台阶上忙着捉虱子。我不同任何人打交道。我独自步行几公里,进入一家教堂,用一根涂好粘胶的小木棍,偷募捐箱子里的钱。傍晚,我又步行回到公园。这座“奇迹庭园”风景亮丽。它的所有常客都是清一色的年轻人。如果是在西班牙,叫花子们聚集在一起,必然互相打听哪些地方是富庶之乡。可这里的乞丐也好,小偷也罢,彼此互不通气。有那么一个怪客,他通过一道隐蔽的门,悄悄地溜进了公园,默默地沿着斜坡或灌木丛蛇行。只有烟头的星火和沙沙的脚步声才表明他的存在。天亮了,他的踪迹也随之消失。哦,多少荒诞不经的念头使我长翅飞翔。我蜷缩在阴暗的角落里,望着满天星斗仰天长叹,当年亚历山大和恺撒不也望空兴叹过,可我现在只是一个好吃懒做的叫花子,一个爱偷懒的小偷。我也横跨了整个欧洲,只是我的办法与他们的赫赫战功相反相成,正在为我谱写一段珍贵的秘史,情节之离奇足与伟大征服者的历史相媲美。这些细节要把我塑造成天下第一奇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继续沿着我的歪门邪道,要阅尽无底深渊的悲惨景象。我也许还缺少一套丢脸的男妓行头,我真后悔没有派上好用场,何必撂在衣箱里闲置着或当内衣不露面。其实,就是那些饰有闪光金属片的罗纱晚装。夜里,我翻进公园围墙之后,便偷偷地把它们穿在身上。

披上罗纱围巾,可以想象裸露的香肩一定不明不白,往事不觉涌上心头。就是那个清晨,巴塞罗那的卡洛琳姐妹成群结队去向公共便池①献花告别。城市正在苏醒。工人们纷纷上班了。每经过一道门前,人家就向人行道泼水。卡洛琳姐妹穿戴披挂都很滑稽,遮挡躲避惟恐不及。不管人家怎么耻笑都无法伤害她们。俗不可耐的华丽旧服饰肮脏之极,证明她们已被剥夺得体无完肤。太阳关照着这只花环,花环焕发出自己的光彩。所有的卡洛琳姐妹其实都已死亡。我们在街头上所见到的漂游不定的东西,其实是被世界宰割掉的冤魂。同性恋者是一个苍白的花里胡哨的乌合之众,她们在善良人的信仰和良心的夹缝里混日子,从来没有权利享受光天化日。她们退避到地狱的边缘,带来了无奇不有、预示着新美德的怪祸。她们中有一个叫大泰雷兹,经常在咖啡店拉嫖客。在靠近码头的一个环行公共便池的阴暗角落里,她带来了一张折叠椅,打开坐下,织起毛衣,干起钩织活来。她有时停下来吃一个三明治。她好像在自己的家里一样。

①读者已早有所闻--又该旧话重提了--关于我的私生活的描写或我的私生活引起的联想只不过是一首情歌。确切地说,我的生活是艳遇而非赌博的前奏。我现在正要发掘其中的意义。可惜,似乎只有英雄主义才最有资格表现爱情的美德,可是他只有在我们的思想中称王称霸,因此就得把英雄塑造出来。于是我求救于辞藻。我使用的语汇一定会放声歌唱,哪怕借用英雄们的嘴念念有词。我写的东西是真的吗?抑或是假的?惟有这部爱情之书是真实的。所用事实会不会是一种托词?我应当是这些事实的保管者,我并不对事实进行修复。--原注

另一个叫多拉小姐。多拉突然尖叫起来:

“她们真坏……这些男人!”

我回忆起来的这声喊叫,引起我对我的失望进行短暂而深刻的思考。逃出--得多长时间!--下流之后,我要回归下贱。至少,我在贵世界逗留的那些日子,足可以让我写一本关于卡洛琳姐妹的书。但愿如此。

我是清白的。我的裙袍保护着我。我摆出艺术的姿态等待睡神的降临。我逐渐离开地面。我在大地上空飞翔。我相信能够这样轻松地走遍大地,我在教堂里行窃更使我飘飘欲仙。米凯利斯回来后加重了我的负担。因为,如果让他配合我行窃,他老笑个没完,很容易被认出来。

我赞叹黑暗的神秘,甚至希望大白天大地也一片漆黑。虽然我对贫困了如指掌,知道它已病入膏肓化成了脓水,但在这里,在朦胧的月光下,我看到的贫困却影影绰绰,在婆娑树影里,活像中国的皮影戏。贫困已经失去了深度,它只是一道侧影,我岌岌可危的天赋把它的阴影浸泡在我浓厚的痛苦和鲜血里。据说,在夜里,即使鲜花也是黑的,我想摘几朵鲜花放到祭坛上,因为我每天早上都要把祭坛的捐款箱搜刮一遍。献上这些花束,我并不图某个圣人或圣母玛利亚的保佑,我只想给我的身体、我的胳膊一次机会,表现一下传统的美德,以便能同贵世界打成一片。

读者会感到奇怪,我极少描写风流人物。我的目光充满爱,现在和当时都难以分清究竟有何惊人的原因将有情人看作无情物。对任何行为,不管看上去多么离奇古怪,我都可以不假思索,一下子就作出辩解。我觉得,凡是奇特的举止或态度,必符合一种内部的需要:我过去不会、现在仍然不会开玩笑。眉头一皱,计上心头,哪怕它放屁赶点,荒唐透顶。我因此进了教养院,蹲过监狱,泡过酒吧间,大街小巷到处流窜。什么乱七八糟的场所没见识过?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有一些人物,读者可能会瞪大眼睛,兴致勃勃地盯住他们看个没够,可是,即使我想起了这些地方,在我的记忆中,我无论如何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物。这本书很可能令人失望。为了打破乏味和单调,我总想试着讲几段小插曲,一笔带过吧。

在法庭上。

法官:“您为什么偷这件铜器?”

犯人:“因为贫困,庭长先生。”

法官:“这不是理由。”

“我跑遍了整个欧洲,”史蒂利达诺对我说。“我甚至到过希腊。”

“你喜欢希腊吗?”

“不坏。不过是废墟部分。”

米凯利斯是一个美男子,不过他向我承认,得到男人的青睐与得到女人的青睐相比,他更骄傲的是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