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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第251-300行) (6/15)

有一位年轻同性恋者这样说:「我和四、五个人有感情上的联系,也谈不上爱,主要是精神上的依靠。他们几个之间谁都不认识谁。我单独认识他们。我这样认为:你跟别人怎样与我无关,别把我的感情伤害了就行。他们每个人除跟我好以外,出去很别人玩也很可能。」另一为同性恋者在浴池交了一位朋友,者朋友从未听说过「社会上」的事:「我告诉他社会上的事,他一点不信。后来见到我和别人亲热,他受不了,说我怀。他不许我出去跟别人玩,要把我调他单位去,我还在考虑,没答应。他特别痴情,我告诉他,你是第一万个,他当时就哭了,说我怀。我说我怎么怀了,我一不骗你,二没坑你。」

一为调查对象同早已「吹掉」的旧友相遇,两人有一年多没见面了,「他说他很后悔,我说,你当初管我,管我干吗?我只要有一天在你这儿睡,就是真心,你别管我白天干什么。」从这情结看,当初那位朋友的妒嫉心太重,是他们分手的原因之一。虽然爱情心理学家证明,妒嫉是爱情的典型表现,但是在同性恋爱中,轻易换伴,多重恋爱的现象相当普遍,与爱情同在的妒嫉心反倒显得畏畏缩缩,处于劣势地位。

一为调查对象说,他19岁无业在社会上游荡时,碰到一位中年同性恋者,是某厂的厂长。厂长给了他一份工作,还把他从一进厂作粗工的位置上调到了科室,出差也常带着他,可后来,这为调查对象还是疏远了他的「保护人」,他说:「他老想站有我一辈子,我有意和他疏远了,因为我要是跟着他,就的一辈子跟着他。后来他又找了一个小孩,那孩子16岁进厂当装卸工,现在已当了副总经理。我那此碰上他,说了他:『26岁的不要了,找个19岁的。』当初他找我时,我就是19岁。」看来,象异性恋爱那样结成终生伴侣的愿望,在同性恋爱中不是没有,但往往被人视为畏途,实际上也很难做到--这种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

一位同性恋者在讲到自己「同时和好几个人好」时,埋怨他的一个一心想独占他的旧情人说:「××真粘人,太自私了。」在这里,爱情的专一竟被责备为「自私」。不过,这位调查对象本人也承认:「两人好时,不愿让对方去(同性恋的)公共场所。」另一位同性恋者在谈到他与一个伴侣的关系时,也谈到感情专一这一问题,他说:「我对他有一点感情色彩,他对我只有性的冲动。我们不见面时会互相想,有时我去找他,有时他来找我,没觉得忠诚很重要。」另一位承认:「我同时和两个人好,不让对方知道。」

更有趣的是一种公开申明的「鸵鸟政策」。一位调查对象告诉我们:「我和一个人好,他对我说,你和别人好可以,但不要告诉我,告诉我就伤害了我的感情。」看来,这种「脚踏两只船」行为的本身并不受责难,这样作的人也无自责,只要瞒住对方,就算没有伤害他的感情。这或许是异性恋不能容忍而同性恋不能不容忍的做法,听上去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味道。

但如果因此认为,同性之间完全不嫉妒,那就错了。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朋友只要看到我和别人在一块儿,就问:他是谁?你怎么认识他的?所以我要是在路上碰到一对,其中就是有我认识的,我也不打招呼,装不认识,一面招事(嫉妒)。」

从问卷数据看,很多调查对象都有过大量同性伴侣,最多的有过两三百位朋友,除了少数从不到社会上去的人只有一两位朋友外,多数人都至少交过三到五位同性朋友。

由于我们调查规模有限,难以得到全面的统计资料。援引美国一项抽样调查的结果作为参照。调查表明,在男同性恋者当中:

(1)有百分之五十七的人结交过两百五十位以上的同性伴侣;

(2)百分之二十八的人目前与某人同居;

(3)百分之七十四的人结交的伴侣中一半以上是陌生人;

(4)百分之四十二的人每周找心伴一次;

(5)男同性恋者寻找伴侣时比其女同性恋者更注重外貌和年龄,更加以性关系为中心,更加追求性方式的多样性,在同性关系中有更大的潜在暴力因素,强奸和虐待狂的发生率更高。(凯查多利,第334-335页)由此可见,男同性恋者频繁换伴侣是跨文化的普遍现象,这种情况很难给恋人们之间的独占欲和妒嫉心留下多少余地。

同性感情与异性感情之间的第四个区别在于,由于同性恋爱一不可能组织家庭,二不可能生育子嗣,其动机与异性恋爱相比,显出一种更加一追求快乐位目的的性质。换言之,同性恋爱双方的互相吸引,更多来自个人先天的特质,如相貌、体形、年龄、气质等,而较少来自个人的社会属性,如地位、职业、家庭背景等。一为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同性恋者挑选「对象」的价值的:「身价高低主要是看穿着、身条、长相。」他在谈到自己的恋人时说:「我也说不出爱他什么地方,他身体的一切都爱,他身条好看,生殖器不大不小,很性感。」

同性恋爱的这种非婚姻非生育性质,还使他具有一种类似兄弟爱的性质。一位同性恋者说:「我有过一个朋友,他们好时他曾说过:我们永远不相忘,到老也是好朋友。我有时给他打个电话,有时去看看他。这也是一种爱,就是希望他生活得好。人心换人心,甚于兄弟。我孩子病了,他去看望,还买了东西。原来素不相识的人能达到这种关系,的确很不错了。爱是多种多样的,爱不是那么自私的。」在这里,他无意中又把异性恋中视为天经地义的独占欲和终生厮守同「自私」联在一起。

然而,也正由于同性恋爱这种「没有结果」的性质,有些人宁愿把它当作游戏,而不愿视之为爱情。一位中学生调处对象说:「我不喜欢爱呀之类的,觉得是游戏。有人在发生关系时叫我爸爸,叫亲爱的,我不爱听。最好安安静静的。」或许他还没有达到懂得爱情的年龄。

亨特在《情爱自然史》中指出:「同性恋从本质上不可能促成永久的结合,从求爱到热恋便是同性恋最完美的形式,因此相恋的人不至于冒昧的订下终生,以致产生对爱情的幻灭感。」(亨特,第59-60页)许多异性恋者在婚后,由于对方的神秘感消失,由于喜新厌旧又不可能弃旧换新,由于家庭琐事烦扰折磨,逐渐产生了「对爱情的幻灭感」;而同性恋爱却是热恋过后随即分手--因为没有再在一起作伴的任何理由和约束。这不能不说是同性恋爱与异性恋爱之间的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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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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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同性恋恋爱事件实录

这是一个几近单恋的故事。恋爱的双方文化差距有些距离,文化教养较高的一位是追求者(简称n),被追求者年级较轻,容貌出众,在北京同性恋圈子中较有名气(简称s)。

他们是在大街上相识的。那是四月底一个温暖的春夜。s君在某饭店跳了一阵舞,觉得兴味索然,便出去漫游,想结实几个新朋友。他那天化了一点淡妆,显得英俊潇洒,容貌出众。他一到某个同性恋聚会的场所,就有几个岁数较轻的小伙儿围了过来,大家聊得很高兴。这时,n君走了过来,s以前从未见过他,他长得不算好看,但举止不象一般人。s看出他想跟自己搭话,就故意躲着他,因为s一向认为「让人追求是一种心理的享受」。n君还是同s君搭上了话:

「你是不是叫s啊?」

「你怎么知道的?」

「我头三、四年就听说你了。」

「是吗?」

「你看我好吗?」

「你不错。」

接下去两人天南地北地聊了一阵。n对s说,他喜欢他,要求接吻和拥抱,s说没兴趣。n要告诉s自己的职业背景,s也说不感兴趣。当s问n多大岁数时,n没有说实话,只说同s一样大,因为他听说s不喜欢岁数比他大的人。

又聊了一阵,s终于答应同他拥抱接吻。由于s在圈内是以性感著称的,n提出想一饱眼福, s满足了n的要求。双方约定了5月11日再见一次面。

到了约定的日子,s去了。在某街心花园,s碰到了儿时的几个朋友,大家说到饭店喝啤酒去,就簇拥着s进了一家饭店,那时正是约好的7点钟。和朋友们喝着酒,s说:「我约了一个好的,让你们开开眼。」大伙正大声嚷嚷着起哄,n走进了饭馆。但是他靠着门框站着,看着s,并不走过去。s对小伙伴们说:「约好的来了。」大伙似乎大失所望,说这人怎么长得这样,老学究似的。s招呼n过来坐下,递给他一瓶啤酒,他不喝,哭了。小伙伴们见状都离了席。只剩他们俩人时,n埋怨s向他示威,他质问s:「为什么招这么多年轻漂亮的?为什么向我示威?你肯定瞧不起我。」s显出蛮横的态度。这时n掏出一封信,s不看,并绝情地说:「写给我的信多了,挺乏味的,我不看。」n说你不看我就死在这里。s让了步,答应看信。以下便是那封信的原文,是n在他们初次相遇的夜晚写下来的:

朋友,紧握你的手。

怎样称呼都不是至关重要的,一切尚是一个未知数。各奔东西,亲如手足,乃至什么都没有发生。可我还是傻兮兮的拿起了笔。

恕我冒昧陈词,绝非有伤你之意,而文字的语言即可以作为一种游戏,也可以是一种表达感情的方式。

记得分手前的约定吗?或许你刚刚迈进家门,或许你正准备入睡,或许你还在辛勤工作,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此时的我正伴着你。愿这是一个浪漫而有非常美好的夜晚,带给你愉快的回味。

大地醒来的时候,总是给人一种遐想。枯黄又变成了绿洲,生命就在于顽强不息寻求。你和我恰是在这个春与夏握手之际,如同老友邂逅相遇。你一双眷恋的眼睛,朦胧之中是那么普普通通。说不清是好奇心的驱使,吸引力的作怪,还是自我性生理上的连索(锁)反应。最初是一种漫游。没有奇特的故事发生,一切都是顺理成章自然地往下演奏,沉重的节拍使我的心头笼罩了薄薄一层雾。我恨含蓄使人发狂,使人不知所错(措),但它却是驾起了一座爱的桥梁。吻改变了一切,使两颗流星同使(驶)一条轨道。问自己得到了什么,似乎是一无所有,似乎是世界上最大的富有,也许正因为如此,迫使我继续地往前追求。在我的眼里,你并不象人们崇拜的电影明星,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特点,而是一个从地平线走来的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人,一个有男子气质的人。你的轮廓是一首小夜曲,富有神奇般的魅力和眷恋。我喜欢,我留下了,没有去想其结局会是怎样,只想一切都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累累伤痕,人间的甜酸苦辣。我走过的已经很累很累,真是一个地道的凡夫俗子。我当过几年工人,上过几年学,立过功受过奖,进过公安局,蹲过监狱,接收教养,可以说荣誉和耻辱一肩一半。我对你不能有隐瞒,你也有过不幸。以我的经历你也应感觉到我已不只26岁,而是已到而立之年。当你看到这里,请不要失望,我对你讲的全是实话。失意吗?你可以重新选择!

对你我有我的顾虑。已有痴情人,认识的人过杂,还有我很难接收的随随便便就可以在一个默(陌)生人家过夜。我不得不问自己,你能真心地爱我吗?要说距离,人与人之间都是存在的。不管昨天如何,愿经过我们的谈话相互都有所帮助和启发。

印象最深的要属吻了。现社会中真正懂得爱、懂得感情的人少的可怜。性生活和爱我以为不能完全划等号的。而你的吻我感到了许多,这并不是一个人在这方面老练成熟,应该说是一个人独自具备的发自内心的表达。你给我的感觉更使我有点不能自拔。吻是最高尚的,可以通过吻表达出全部感情。这一点正是我被俘虏之所在。我想这一段经历在彼此记忆中是不应该轻意(易)抹去的。

如果你的选择是走下去,那就应该是真心相爱,各自要为对方作出牺牲,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变心。当然一般朋友也就无所谓了。这个决定权由你来行使吧!

写此信时心里是矛盾的,语句不通之处,见笑,字迹潦草见谅!愿5月11日上帝赐与我们一个好运气!

送给你我唯一财富全部的感情和爱

最美好的祝福--吻你

4月29日晨

大概是受到了信中真情的感动,骄傲的s态度有所改变。他向n解释说:「我不是在这些人中寻找爱,只不过是为了交朋友有用。」n说:我不想让你这样,我喜欢你,我要独占你。s回答说:谁也别想独占我。但同时表示:我第一次见你时答允你的事我都给你,以后也给你。

n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都告诉了s,但不问s的真名地址,并对他说:「如果你爱我会主动告诉我的。」原来,n曾是某厂的团总支书记,曾为同性恋行为入过狱,他在狱里学完了大学课程,通过了自学考试。据n说,他入狱前就听说过s的名字(绰号),在狱里有听人提到他,因此对他的兴趣越来越大,曾暗自发誓:一定要用自己的一切占有他、独占他。

这次约会之后,两人有时互通电话,n常常为s搞歌剧、舞蹈的票子,他们一起看过《茶花女》、《卡门》,英国皇家歌舞团的演出竟看了两遍。s对n越来越有好感,觉得他对自己太好了,自己不应当太冷漠无情了。他们两人每周见一次面,但s并没有断绝同其他人的交往。n对s的感情不专一感到很痛心,给他写了第二封信,劝他不要同别人好。原信如下:

s:我终于提笔写这封信给你,因为这样下去不知再有什么故事发生。因此,藏在内心的话就一吐为快了。

记得立夏之前的那次无声的角逐吗?猝然间的变化似乎使时间停止、空气凝固,你一把拥住我,把嘴唇压在我的唇上,只觉得头脑中昏昏沉沉,不由自主地反应着你,近乎贪婪地迎接着那种令人晕眩的甜蜜。我感到浑身火热,正在燃烧,呻吟着,恨不得让自己在这疯狂的甜蜜中被燃烧成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