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
第11节(第501-550行) (11/31)
教堂为当时我那样的人提供了一种迫切需要的东西。对于酒精依赖症患者来说,它能提供社区的支持和一种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的感觉;对怀孕的准妈妈们来说,它能提供免费的住处,而且还有职业培训和亲子班。如果有人需要工作的话,教堂里的朋友们要么可以提供一份工作,要么就可以帮忙引荐。当父亲面临经济困难的时候,他的教会联合起来凑钱给他们家买了一辆二手汽车。在当时的我所看到的周围世界——以及那些在这个世界中挣扎的人们——宗教为那些虔诚的人提供了有形的帮助,让他们能留在生活的正轨上。
尽管我之前认为父亲的信仰在他放弃我的抚养权时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这则导致了我们长久的分离,但是这种信仰还是吸引了我。虽然我非常享受我们在一起的时光,但是他放弃我的抚养权给我造成的痛苦依然还在,所以我们时常谈起当初他为什么会放弃我的抚养权,又是怎么放弃的。于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中父亲的说辞:他放弃我的抚养权这一举动完全不是出于不想付抚养费,而且父亲也不像母亲和阿嬷所说的那样简简单单地“放弃了我的抚养权”,相反,他请了好多律师,为了留下我做了所有合情合理的事。
他当时担心的是,争夺抚养权的斗争会毁掉我的生活。在他放弃我的抚养权之前,我每次见到他的时候都会先在床底下躲上好几个小时,生怕他会把我绑架走,而且再也不会让我见阿嬷了。看到自己的儿子受惊吓到了如此这般的境地,他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处理方式。
阿嬷非常恨他,这我自己也知道;但父亲说阿嬷对他的恨是来源于他和母亲婚姻的早期,而那时他离成为一个完美的丈夫还远得很。有时他来接我的时候,阿嬷就站在门廊那里盯着他,眼睛一眨也不眨,手里还紧握着藏着的武器。在与法庭的儿童精神科医生的交谈中,他得知我受压抑的情绪已经在学校表现出来,而我已经有了心理问题的迹象。(我知道这是真事。第一次上幼儿园时,我没过几个星期就被送回家待了一年。20年后,我又碰到了我第一次上幼儿园时的那位老师。她告诉我,我那时的表现实在是太糟糕了,以至于她差点就放弃了那个职业——那是她教书的第一年,不过才三个星期。她能在20年后还记得我也佐证了我当时的行为有多么恶劣。)
父亲告诉我,他最后向上帝请示三个指示,以说明放弃我的抚养权是对我最好的选择。看来这三个指示确实出现了,所以我就成了鲍勃的养子,而那时我认识鲍勃连一年都没到。我不怀疑此事的真实性,不过虽然我能对做出这一决定的困难感同身受,但是我对于将自己孩子的命运交给上帝的指示这一行为却不得不感到难过。
然而把所有事情都考虑进去的话,这件事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只要知道父亲当时是在乎我的,就能减轻我童年的太多苦楚。总而言之,我爱我父亲,也爱他的教堂。我不能确定自己是真的喜欢那种教堂的组织结构,还是仅仅想与他分享对他重要的东西——我想是兼而有之——但我还是成了一名虔诚的皈依者。我贪婪地阅读关于年轻地球创造论(young-earth
Geationism)[3]的书籍,在互联网上的聊天室里就进化论向科学家们提出质疑。我听说了千禧年预言,然后就坚信2007年将是世界末日。我甚至还丢掉了自己的黑色安息日乐队的唱片。父亲的教会鼓励这种行为,因为它不相信世俗科学家的智慧以及世俗音乐的道德。
虽然我和父亲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但我还是开始大多数时间都和他待在一起。大多数的节假日我都会去看他,而且每隔一个星期就会在他家度过周末。虽然我喜欢看到多年以来都没在我生活中出现的叔叔阿姨以及表亲们,但是我的两种生活仍是被隔绝开来。父亲总是躲开母亲以及她的家人,母亲同样也躲着父亲和他的家人。琳赛和阿嬷对父亲在我生活中扮演的新角色持赞赏态度,但她们仍不信任他。对于阿嬷而言,父亲是那个在关键时刻把我抛弃的“提供精子的人”。虽然我也因为过去的事情而怨恨父亲,但阿嬷的固执却没让事情好转。
尽管如此,我和父亲之间的感情仍在继续发展,我和他的教堂之间亦是如此。他的宗教习惯的缺点就是与外面的世界间存在一定程度的隔离。我不能在父亲家听埃里克·克拉普顿的音乐——不是因为歌词不恰当,而是因为他们认为埃里克·克拉普顿本人曾被恶魔的力量影响过。我还听人们开玩笑说,如果你把齐柏林飞艇乐队的那首《天国的阶梯》(Stairway
to
Heaven)倒过来放的话,你就会听到一种邪恶的咒语,没承想父亲教会的一位成员提起这事的时候却像是真的一样。
这些都只是偶然发生的怪事,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这些事的理解不过就像严格的规定一样,要么老老实实地遵守,要么就想办法应付。但当时我还是一个好奇的孩子,随着我越来越沉浸于福音派神学当中,我越来越感觉到迫不得已地去怀疑社会的很多方面。进化论和大爆炸理论成了需要质疑的观念,而不是需要理解的理论。
我对我的姨夫丹的钦佩超过了所有人,但是当他谈到自己从天主教的角度对进化论的接受时,我对他的钦佩中也掺上了一种疑心。我的新信仰令我到了一种时刻提防异教徒的地步。就算是好朋友,如果他们对《圣经》某一部分的理解不同,我就将他们视作不好的影响。就连阿嬷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也打了折扣,因为她的宗教信仰居然没影响她对比尔·克林顿的情有独钟。
作为一个第一次认真考虑自己信仰的是什么以及为什么信仰的少年,我当时能敏锐地感觉到那些“真正的”基督徒正在被包围得越来越严实。据我所知,当时的这种包围包括美国公民自由协会的激进分子状告那些展出耶稣降生节目的小镇。我读到了大卫·林博(David
Limbaugh)写的那本《迫害》(Persecution),里面描述了基督徒遭受到的种种歧视。
所有这些事,包括对那些不够虔诚的基督徒的讨论、世俗主义者对我们年青一代的灌输、侮辱我们信仰的艺术展览,以及精英们对我们的迫害,这些让我当时所处的世界变成了一个可怕而又陌生的地方。就拿同性恋权利来说吧,这也是保守派的新教徒们之间最常讨论的热点问题。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次我以为自己是个同性恋的事。那时我八九岁的样子,或者连八九岁都没到,我碰巧遇到了一位愤怒的传教士关于地狱里的磨难的布道。这家伙宣扬同性恋者是有多么邪恶,他们是怎样渗透进我们的社会,以及他们是如何全都应该下地狱,凡此种种。在那个时候,我关于男同性恋唯一知道的就是他们更喜欢男人。这完全符合我:我不喜欢女孩,而且我在世界上最好的朋友是我的哥们比尔。啊,不好,我要下地狱了。
我把这事儿告诉了阿嬷,供认说自己是个男同性恋,所以担心自己会在地狱遭受煎熬。她答道:“别他妈犯傻了,你怎么知道自己是男同性恋呢?”然后我就解释了一下自己的思考过程。阿嬷咯咯地笑了起来,看起来像是在考虑应该怎么向我那个年纪的男孩解释。最终,她问道:“J.D.,你想跟男人上床吗?”我被惊得目瞪口呆了。怎么会有人想做那事呢?她又重复了一遍那个问题,然后我回答:“当然不想了!”“这么说,”她接着说,“你就不是同性恋。而且就算你是同性恋,那也没关系。上帝仍然会爱你的。”这个问题算是解决了。我显然不用再担心自己是同性恋了。现在长大了,我明白了阿嬷的观点中更深层次的一面:同性恋者对于阿嬷来说虽属异类,但却丝毫不能威胁到她的生活。作为一个基督徒,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担心。
然而,在我的新教堂里,我听到的更多是关于同性恋的游说以及针对基督徒的战争,而不是作为一个基督徒应该立志拥有什么样的品格特质。我那时看待与阿嬷间的那次谈话也不过作为是一种世俗想法的例子,而不是当作一种基督的爱的体现。道德的定义是不能参与这种或那种社会上的歪风的:关于同性恋的议程、进化论、克林顿式的自由主义,或是婚外性行为。教堂对我的要求那么少,看来成为一名基督徒非常容易。
现在回想起来,我从教堂学到的东西中唯一值得肯定的就是不应该背着妻子偷情,还有就是不应畏惧向其他人传播福音。所以我当时就计划以后要过一夫一妻制的生活,而且尝试着让别人改变他们的信仰,甚至还包括我七年级时的科学老师,人家可是穆斯林。
世界正在堕入道德败坏的深渊——朝着蛾摩拉城(Gomorrah)[4]迈进。我们认为末日审判就要到了。关于世界末日的想象充斥着每周的布道以及《末日迷踪》系列书籍(史上最为畅销的小说系列之一,当时我看得如饥似渴)。人们当时在讨论敌基督是否已经现世,而如果已经现世的话又会是世界上的哪位领导人。还有人告诉我,他觉得如果我到了结婚年龄而救世主还没现身的话,我肯定能娶上一个漂亮的姑娘。对于一个如此快速地朝深渊堕去的文化来说,世界末日是一个很自然的结局。
其他作者也曾指出福音派教会保留率的可怕下降,并把此归咎于这类神学。[19]我还是小孩子时并不能理解这一点。我也没有意识到自己与父亲在一起时的年少时期所形成的宗教观点为我日后直率拒绝基督教信仰埋下了种子。我当时知道的就是,虽然我的新教堂有缺点,但是我仍然爱着这座教堂,也爱着那个为我打开这座教堂的男人。后来才发现,这一时机简直堪称完美: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是如此迫切地需要一个天国的神父和一个尘世的父亲。
*
*
*
[1]
即圣灵降临派,1901年灵恩运动兴起,第一波成立五旬节教会。
[2]
美国中西部正统派教徒多的地带。
[3]
创造论的一个分支,认为地球和其上的生命仅在不超过一万年前被上帝的直接作为创造出来。
[4]
《圣经》中因其居民罪恶深重而与所多玛城同时被神毁灭的古城。
第七章
在我13岁的那个秋天,母亲开始和一个叫麦特(Matt)的年轻消防员约会。我一开始就非常喜爱麦特——他是母亲交往过的男人中我最喜欢的一个,而且我们现在仍保持着联系。有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等着母亲下班后带桶肯德基回来当晚饭。那天晚上我有两个任务:首先,找到琳赛看她饿了没有;其次就是等母亲一到家就把吃的送到阿嬷家去。在我预计母亲到家之前不久,阿嬷的电话打过来了。“你母亲在哪儿?”
“我不知道。怎么了阿嬷?”
她接下来的回答在我记忆中的烙印超过了我所听到的任何言语。她很担心——甚至有些害怕,她往往隐藏的乡下口音从她的唇间溜出。“没人见过或联系过你阿公吗?”我跟她说等母亲一到家就给她回电话,而那时我感觉母亲马上也该回来了。
我当时觉得阿嬷有点反应过度了。但接着我就想到了阿公每天的生活是多么的有规律。他每天早上都是六点钟起床,连闹钟都不用,然后七点钟开车到麦当劳和他在阿姆科时的老朋友们喝杯咖啡。几个小时的聊天后,他就溜达到阿嬷家,上午接下来的时间就是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牌。他就算会在晚饭前出门的话,那也就是到他老朋友保罗开的五金店去转一圈。
毫无例外的,每次我从学校回家时他都会在阿嬷家迎接我。如果我没去阿嬷家的话——比方说当母亲状况好的时候,我也会到母亲家去——他每天晚上回家之前通常也会过来说声再见。这些惯例他居然都错过了,这就说明肯定发生了什么大事。
阿嬷的电话挂掉没多久,母亲从门外进来时我已经在啜泣了。“阿公……阿公,我觉得他已经死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我已记不太清了:我想我转告了阿嬷的信息;我们把她接上然后赶紧到了阿公家,这一路也不过才几分钟车程。我狠命地敲打阿公家的门。母亲跑到了后门,大喊大叫一通后又回到了前门。她回到前门一是告诉阿嬷,阿公正蜷缩在自己的椅子上,二是过来拿块石头。然后她就用石头砸碎了一扇窗户爬了进去,把门锁打开,接着就朝自己的父亲走去。那时阿公已经死去将近一天了。
在我们等待救护车的到来时,母亲和阿嬷控制不住地啜泣起来。我试着拥抱一下阿嬷,但她对自己的感情已经失去了控制,就连对我也没反应了。当她停止哭泣后,她把我拥入怀中,让我在阿公的尸体被运走之前和他道个别。我尝试了,但跪在阿公旁边的那位医务人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我是一个想看死尸的变态一样。我并没有告诉她我又回到死去的阿公身边的真实原因。
当救护车把阿公的尸体运走之后,我们立即驾车到了莉姨家。我猜莉姨之前肯定接到了母亲的电话,因为她从门廊处走下来的时候已是满眼泪水。我们都拥抱了她,然后大家一起挤进了车里,回到了阿嬷家。大人们交代给我一项不愉快的任务,那就是设法找到琳赛,并把这事儿告诉她。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而琳赛正是一个17岁的女孩,找到她实在是太难了。
我一直在给家里打电话,可是她一直没接,而她的朋友们也没一个接我电话的。阿嬷家的房子离我母亲的房子之间就五座房子——一个是麦金莱街313号一个是303号——所以我一边听着大人们制定计划,一边盯着窗外寻找姐姐回来的踪迹。大人们提到了关于葬礼的安排,阿公会希望自己埋葬在哪里——“杰克逊,该死的。”阿嬷坚持道——他们还在讨论谁给吉米舅舅打个电话让他回家。
琳赛快到午夜的时候才回了家。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过街道,打开了自家的门。她正从楼梯上往下走,但是当看到我那因为哭了一整天所以不仅通红而且满是泥垢的脸时就僵在了那里。
“阿公,”我脱口而出,“他死了。”琳赛摔倒在楼梯上,我赶紧跑上去抱住了她。我们在那儿坐了几分钟,哭成了泪人,就像每个发现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已经死去的小孩子那样。琳赛又说了些什么,虽然我不记得她具体的每一句话,但还是记得她提到阿公刚帮她修了车,而她哭着嘟囔说自己利用了他。
阿公去世的时候琳赛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姑娘,正处于那个以为自己无所不知而又太在意其他人对自己看法的年纪。阿公能扮演很多角色,但他从不是一个很酷的人。他每天都穿着相同的旧T恤衫,前面的兜里仅能容纳一包香烟。他闻起来总像发了霉一样,因为他在洗完衣服后总是让它们“自然”晾干,也就是一起堆在洗衣机里面而不拿出来。由于抽了一辈子的烟,他的嘴里有着源源不断的浓痰,而且他丝毫不避讳当着任何人的面吐出来,无论是什么时间什么场合。
他一直反复地听约翰尼·卡什(Johnny
Cash)的歌曲,不管到哪里都开着一辆老旧的埃尔卡米诺牌汽车——一辆皮卡车。换言之,对于一个有着活跃的社交生活的17岁漂亮女孩来说,阿公并不是一个理想的同伴。因此,她像每个利用自己父亲的年轻女孩那样利用了阿公:她深爱且钦佩他,她向他要那些他有时会给予的东西,而当她在忙于和朋友们在一起时又不怎么关注他。
直到今天,在我的理解中,能够“利用”别人正是拥有父母的意义所在。对我和琳赛来说,对于利用别人的恐惧一直萦绕在我们的心头,甚至能影响到我们所吃的食物。我们的直觉告诉我们,我们所依靠的许多人其实本不应该在我们生命中扮演那样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琳赛在得知阿公的死亡后首先想到的就有自己“利用”了阿公。
我们习惯于认为我们不能真正依靠他人——就连我们是小孩子的时候,让别人请我们吃顿饭或是帮我们修车都是一种奢侈,我们不能沉溺于这种奢侈,以免把本来是我们生活中的安全阀的那种善意消耗殆尽。在我们很少去的高级餐厅里,他们会一直追问我到底想吃的是什么,我才能坦白说是的,我确实想吃牛排。然后他们就会不顾我的反对而为我点上一份牛排。不管是多么亲近的人,都不能完全地把我们那种感觉给消除掉。阿公是最有可能消除这种感觉的亲近的人,但是显然也没能完成,而现在他已经去世了。
阿公死去的那天是个周二,我之所以记得这个是因为当母亲的男友麦特第二天开车带我去当地的一家餐厅为整家人带饭的时候,收音机里正播放着林纳·史金纳合唱团的那首《逝去的星期二》(Tues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