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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501-550行) (11/117)

李恣冲她挑衅一笑,回头和李执锐对了个胜利的手势。

好不容易把这件事翻过去,李执锐才问起请家长的事情。她不觉得是自己孙女做了什么出格的事儿,或者说在她眼里,她孙女做的那些事儿都算不上出格。但李恣确实从小到大都特“招人喜欢”,被请家长不是一次两次,多数时候是因为挑事。

李执锐对此喜闻乐见。

没听说吗,据统计,老师对男生的关注远远超过对女生的关注。为什么?因为男生调皮女生乖啊。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同理,李恣不乖,同时又学习好,所以老师们都对她印、象、深、刻。

相比从前那些事情,这次的起因更不值一提。李恣自己都没当回事,晃荡着大长腿炫耀说:“那个陈赦就是个熊包,挑事儿多少次了,没一次敢动真格的,也就动动嘴皮子,就这样,我一靠近他都不敢大声说话。”

毕竟一米八一的大个子,不只是女生中的珠穆朗玛峰,全校男生里都名列前茅。总的来说,比她高的没她壮,比她壮的没她高,有那么一两个和她一样高又壮的,又没有她的蛮横劲儿。

简直完胜。

李女士提醒:“你也收着点,别把他惹毛了,兔子急了会上墙。不怕他一个人,就怕他一群人。”

李恣不耐烦说:“知道了。”

看到她这态度,李女士和李执锐对了个眼色,却没有继续说。李执锐顺便问起她和陈赦约篮球赛的事情,李恣说完前因后果,“啧”一声,挠着头发说:“本来还想拉个女生队和他们打的,结果根本凑不齐人数,全年级地吆喝才扒拉出三个人,还算上我。”

篮球队至少五个人,凑不齐女生,李恣只能退而求其次去找和陈赦不对付的男生充数。在这一点上,大部分男生确实比女生豁得出去,只要能上场打球顺便报复陈赦,连不认识李恣的都能主动找上门来。

可李恣并没有那么爽。

虽然球赛获胜,但她觉得赢得一点都不完美。身为完美主义者,不管做什么是都要做到最好,差这一点点也足以让她觉得别扭。

当时陈赦是怎么嘲讽她的来着?

他说:“别以为个子高就肯定篮球打得好。打篮球这一点,女生天生就比不上男生。”

她队里的那两个女生,就是靠她用这句话宣传给拉过来的。但还有很多女生,虽然对这句话很不忿,但又出于各种考量,没有选择出头。

毕竟,一个男生说要打篮球,所有男生都说你本该如此,于是,哪怕不喜欢打篮球的男生,也被环境逼迫着去挑战、去表现,可一个女生说要打篮球,大家却只会说女生不适合,逼着她后退、逼着她放弃,这时候想要站出来,要付出更多的勇气和坚持。

李恣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有她这样的成长环境,也能够理解那些明明想要参与却还是退缩的人。

——但她就是不爽!

心情不爽,说话也就烦躁起来,不自觉地踹着凳子发泄自己的憋闷。

等她抱怨了一阵,李执锐才问:“你打篮球的那天,我认识个女生,不知道你认不认识。”她比划着说:“身高大概一米六五,戴着眼镜,齐刘海,有点胖,性格比较腼腆。”

李恣转学过来也没多久,李执锐本来没抱什么希望,但她说完,李恣想了一阵,居然认出来:“你是说陶理?”

“桃李?”李执锐说:“这名字起得不错啊。”

李恣已经从刚才的情绪中摆脱出来,玩笑说:“是啊,比小娟之类的好听多了。”

李女士轻拍了她一下:“怎么和姥姥说话呢?”

李恣无辜:“我说什么了吗?我又没说姥姥。”

她说的恰恰是姥姥。李执锐本来不叫李执锐,叫李小娟。这名字实在太烂大街了,而且很没有气势。当年在生产队的时候,家家户户都认识,喊着“小娟”不觉得怎么样,可后来到社会上,已经混出名堂了,熟人再叫一声“小娟”,就跟喊服务员似的,平白就叫矮了几分。李执锐不高兴,就直接把名字改了。这事儿全家人都知道,现在又被李恣开玩笑。

李执锐在她脑门儿上敲了一下,肃着脸说:“回答我的问题。”

李恣“哎哟”一声,揉着脑门儿说:“陶理嘛,不是我们班的,但是我认识啊,她特别喜欢看我们打篮球,所以我就认识了呗。你怎么突然说起她啊?”

“你确定她是喜欢看你们打篮球?”李执锐问。

李恣不解:“不然呢?”

李女士说:“你姥姥的意思是,她可能是喜欢打篮球。”

“哎对咯,我就是这个意思。”李执锐合掌赞同。

李恣反应过来:“你是要我问问她?”

李执锐点头:“我觉着她挺想打篮球,但是可能不好意思,你不是缺人吗,反正也认识,那就聊聊呗。你要是能把陶理拉进篮球队,那肯定有更多女生愿意加入。”

没有人站出来时,第一个站出来的人最难。但有了第一个、第二个,那么肯定还会有第三个、第四个。何况连陶理这样内向的女生都能鼓起勇气,其她女生又有什么顾虑呢。全校女生上千号,总能凑出几个篮球队。

李恣很快就想想明白了,她眼神亮起来,整个人都精神抖擞,握拳砸到手心说:“你说得对,我这就去!”她从凳子上一蹦而起,就要冲出去,被李女士一把拉住:“人家上课呢,你着什么急。”

但李恣只要想到篮球队光明的未来,就觉得充满了动力,一刻都坐不住,以最快速度和陶理联系。陶理也不是那么好说服的,她感受到李恣的诚意,确实有所动摇,但还是想考虑几天。不过,她倒是一如既往地坚持看同学们打篮球,一来二去的和李执锐也熟悉起来。李执锐打算助推一把,就透露出自己年轻时候打篮球的经历,聊着聊着,难免回忆起当年在球场上意气风发,忍不住手痒,也跟着走上了篮球场。

萧王子来找她的时候,就看到她一个人在篮球场上重复着三步上篮的动作。

以后

偌大的篮球场上只有李执锐一个人。

一次。两次。三次。

动作很单调,但她不厌其烦地重复着,篮球拍打在地面的声响也跟着有节奏地重复。

萧王子站在篮球场边,看着她的动作从生涩到熟练,直到李执锐察觉。她打了声招呼,回头又投进一个球。萧王子鼓起掌来。

李执锐停下动作,抱着篮球走过来。萧王子问:“你在学打篮球吗?”

李执锐笑了:“我在温习。”

“哦。”萧王子明白过来:“你以前就会打篮球?”

“年轻的时候很喜欢。”

萧王子惊讶:“那不是很多年了!”

“是啊。”李执锐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