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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6节(第80251-80300行) (1606/1651)
所有人:“…”
“这个给你。”方俞生抛给方善一个礼物盒。
方善接起,没打开,先对方俞生说了谢谢。方俞生点点头,又跟徐萍菲打了声招呼,就带着方子程跟乔玖笙他们走了。
等将所有人都送走了,方善没有急着开别人送的昂贵贺礼,而是找了张椅子坐下,打开西装口袋里的那个盒子。
那盒子是方俞生给的,盒子约莫五公分宽,二十公分长。
盖子打开,里面竟然是一只很具有年代感的钢笔。
方善盯着那支笔,觉得这笔看着年代很长了,应该是有意义的。他便找到徐萍菲,请教她,“奶奶,大伯送了我这支笔。我看这支笔好像有些年头了,你知道这支笔,有什么故事么?”
徐萍菲也说,“有些眼熟,我应该见过。”她接过那钢笔盒,盯着钢笔瞧了一会儿,在记忆里搜索有关这支笔的记忆。
终于,她一拍大腿,道,“瞧我这记性,我想起来了。”
“嗯?”
“这是你大伯十几岁那会儿,考上麻省理工,你太爷爷特意找名师订做的钢笔,送给你大伯。这支笔,全球独一无二。”
“你看看这里。”徐萍菲指着钢笔的盖帽,那里有几个小字,“你是我的骄傲。”徐萍菲将钢笔放回盒子里,感慨地说道,“你大伯,从小就最得你太爷爷喜欢。他是你太爷爷的骄傲,那时候,你太爷爷总把他挂在嘴边…”
方善拿回钢笔盒,握着那盒子,有些受宠若惊。
大伯把这么珍重的礼物给了自己,是他对自己的一种肯定。能得到方俞生的肯定,方善心里雀跃不已。他决定,以后就随身携带着这支钢笔,要带着它打下属于自己的江山。
没喝完的酒水,又退回给酒店。
全部搞定了,方善跟方俞生他们,这才一起离开酒店。方善坐叔叔的车离开,在酒店门口,他忽然瞥见街对面站着一个少年。
“停车。”
方善让方俞安停车。
方俞安停了车,方善边下车边说,“我看到阿冥了,你们先回去,我等会儿自己回去。”
方俞安朝对面看了一眼,果然,阿冥就站在对面一家商铺前面,他戴着鸭舌帽跟口罩,站着不动的时候,那秀场的身姿跟出众气质,也引来女孩子的注目。
方善越过马路,走到阿冥身边。
阿冥说,“没想让你发现我的。”
“你什么时候来的?”方善注意到阿冥额头上很多汗,他问,“你是不是来很久了?”想到这人来了,却没有进酒店去,方善有些生气。“太阳这么大,你站这里,不怕中暑!”
阿冥却说,“我没有请帖…”
方善愣了下。
他没有给阿冥送请帖,派发请帖的时候,徐萍菲问过他要不要给阿冥发请帖。方善觉得阿冥应该不喜欢参加那种热闹的场合,就说不用了。
但他没想到,阿冥竟然来了。
“是我的错。”方善感到愧疚。
他拉着阿冥的手,说,“还没吃午饭吧,我请你吃饭去。”
阿冥却说,“我吃了。”他指着身后那家煲仔饭,又说,“刚吃的,吃的猪肚煲仔饭,还送了蒸蛋,蒸蛋味道还不错。”
方善叹息一声,“你就不能给我个赔罪的机会么?”
☆、1167
太想认识你(高能第四更)
阿冥不想看方善不开心。
他想了想,便说,“我,我特别想去打耳洞,但是我怕疼。你陪我去的话,我就不怕了。”阿冥是真的想打耳朵,觉得戴个耳钉可酷了。
没人规定算命先生就不能又潮又会扮酷。
方善呆了一秒。
打耳洞?
阿冥果然是个爱美的人。
但更让方善觉得诧异的却是另一件事——
“为什么有我陪着,你就不怕了?”难道阿冥真的喜欢我?
方善的内心,一片纠结。我的救命恩人好像爱上我了,我是该心软从了,还是该严厉拒绝?
阿冥会算命,却不会算人心,他要是方子程,能听到自己所接触过的每一个人的心声,那此刻一定会被方善内心那些惊人的小想法给笑死。
“有个人陪着做一件很冒险的事,就没那么怕了。去么?”
“去!”
关于打耳洞这件事,两个人发生了分歧。方善坚持要去美容店或者医院里打耳洞,认为那样比较卫生干净。阿冥却说街边的小店就行,便宜,还快。
两个人站在街头,起了争执。
“你要去街边小店打的话,那我就不陪你了。”方善坚持不去小店铺。
“我皮肤糙,不容易过敏。”阿冥也觉得方善娇气。
生活环境的不同,导致两人理念也不相同。方善见阿冥这般说,也来了气,“那你去吧,我就在这儿看着你打。”方善负起地站在门外,不肯进小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