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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第3101-3150行) (63/202)

福尔摩斯停止了问话,身子后仰,靠在车座靠背上。没过多久,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小别墅出现在我们的眼前,马车也靠边停了下来。离这里没多远的地方,一座长长的灰色瓦房就坐落在驯马场的后面。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铺满了平缓起伏的荒原,一直绵延到了天边,尽管偶尔也会冒出一些塔维斯托克镇的尖塔把荒原遮断。再往西边看过去,又出现了一片房屋,这就是之前说的梅普里通马厩。我们都下车之后,福尔摩斯还一动不动地双眼凝望着天空,入神地思考着,身体依旧仰靠在车座靠背上。我走过去碰了一下他的胳臂,他才突然反应过来,然后快速跳下了车。

“哦,非常对不起,”福尔摩斯转过身子看着罗斯上校,罗斯上校也奇怪地盯着他,福尔摩斯说,“我在幻想一些事情。”他的眼睛中闪着动人的光彩,可以看出他在压抑自己那激动的心情。根据之前的经验来看,他显然是有线索了,但是我实在是无法想到他的线索是从哪里找到的。

“你要现在就去犯罪现场吗?聪明的侦探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我想我还是先在这里稍停一停,有些细节问题还需要再调查调查。我看,斯特雷克的尸体已经抬回到这里了吧?”福尔摩斯问道。

“没错,就在楼上安放着。验尸要到明天才可以。”格雷戈里回答道。

福尔摩斯又转过身去问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斯特雷克为你服务很久了吧?”

“是的,作为一个仆人,他的表现让我很满意。”罗斯上校说。

“尊敬的警长先生,我猜你肯定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福尔摩斯接着说道。

“那些东西都在卧房里放着。既然你要看,那就自便吧。”

“太好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于是,我们四人一起进入了前厅,然后大家围坐在中间的桌子周围。格雷戈里警长拿来了一个方形的锡制的盒子,从里面取出了一些东西放在桌子上。盒子里有一根两英寸长的蜡烛,一盒火柴,一个海豹皮烟袋,装有半盎司的长长的板烟丝,一支制作精良的ADP牌欧石南根烟斗,一块带金表链的银怀表,一把伦敦韦斯公司生产的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最后是五个面值为一英镑的金币。

“这个小刀看起来挺特别的,”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拿起刀打量起来,“这刀上还沾有血迹,应该是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小刀吧?华生,你是不是很熟悉这样的刀?”

“这就是我们医生常用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的伙伴说道:“我的想法和你的一致。这把刀的刀刃相当地锋利,显然是用来做非常精细的手术的。一个人在暴雨天外出,为什么会带这样一把小刀在身边呢?同时他又为什么拿在手里而不放进口袋呢?这还真是让人感到奇怪。”

“这个用来装小刀的软木圆鞘是在他的尸体旁边找到的,”警长说道,“他的妻子说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她的丈夫那晚出门的时候把它拿上了。这的确不是一个很好的武器,但在他被人袭击的时候,或许就是他能拿到的最好武器了。”

“非常可能,可是你要怎么解释这些纸呢?”福尔摩斯问道。

“这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另外有一张是来自罗斯上校的指示信。最后一张是来自邦德街的妇女服饰商——莱苏丽尔太太,她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三十七镑十五先令的发票。斯特雷克夫人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和她丈夫的关系比较密切,往来信件偶尔也会寄到她这里。”

“德比希尔太太花钱倒是很大方呢!”福尔摩斯瞅了瞅发票上的数字说道,“一件二十二畿尼的衣服也算得上是奢侈了。但是,现在这里也查看不到任何信息了,我们可以动身去犯罪现场了。”

待我们刚刚走出起居室,一个女人就走上前来拉住了警长的衣袖,看来是一直在外面等着的。想必近些天受了不少的惊吓,她的面容已经非常地憔悴了,并且瘦削得吓人。她喘着粗气问道:“警长,你找到那些人了吗?是不是已经找到了?”

“很抱歉,斯特雷克太太,我们还没有找到。”格雷戈里略带歉意地说道,“不过,伦敦的名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已经前来协助我们了,案子一定很快就能解决的。”

“斯特雷克太太,不久以前我肯定在普利茅斯的一座公园里见到过你。”福尔摩斯说道。

“先生,抱歉,你认错人了。”

“啊!我非常肯定,穿着浅灰色镶鸵鸟毛外套的优雅女士就是你。”福尔摩斯继续说道。

“先生,我并没有你说的这件衣服。”这个女人答道。

“呃,那所有的事情都清楚了。”福尔摩斯低声说道,并向那个女人道了歉,然后就和警长一起走出门来。没走多久,我们就穿过了荒原,然后就到达了发现死尸的地点,坑边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据我所知,那晚虽然下雨了,可是并没有刮风。”福尔摩斯说道。

“确实没有刮风,雨也下得很大。”格雷戈里警长答道。

“既然如此,就能说明他的大衣是有人故意放在这里的,而不是大风刮过去的。”

“没错,是被人放到金雀花丛的。”格雷戈里说。

(第58章

回忆录(2))

“这的确是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而且我发现这里也留下了很多脚印。毫无疑问,从案发的当晚开始,这里来过很多人。”福尔摩斯说。

格雷戈里说:“我们来的时候在尸体的边上铺了一张草席,大家都站在草席上,并没有在这里留下我们的脚印。”

“这真是太好了!”福尔摩斯说。

警长说:“我带过来了一只斯特雷克穿的长筒靴,一只菲茨罗伊·辛普森的皮鞋以及一块银色白额马的蹄铁,它们现在都在我的袋子里。”

“你真是太有先见之明了,亲爱的警长!”福尔摩斯接过了布袋,转身向低洼处走去,并把草席拉到了中间部位,然后就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他的下巴,长长地伸着脖子认真地检查眼前这片被踩踏的泥土。“快来!看看这是什么东西?”突然间,福尔摩斯大叫道。

因为那东西上面裹着泥巴,猛然一看,就像是一根平常的木棍。仔细观察之后,我发现那其实是一根只烧去了一半的蜡火柴。

“真不敢想象,我竟然会忽略了它。”警长愤愤地说道,神情颇是懊恼。

“这个东西被埋在了泥土里面,要发现它是很不容易的。我是在有意地寻找它,所以我才能看到它。”

“这怎么说?你早就知道会找到这个火柴棒吗?”警长吃惊地问道。

“这有什么不对吗?”说着,福尔摩斯取出了袋子里的长筒靴,拿着它一一和地上的脚印进行对比,然后一点一点地爬到了陈尸地点的坑边,慢慢匍匐着朝羊齿草和金雀花丛中前进。

“你不用找了,这附近没有这种脚印了。”警长说道,“这周围一百码之内的范围我都已经认真检查过了。”

“确实是这样!”福尔摩斯一下子站了起来,说道,“既然你都已经这么说了,那我实在没必要再白费力气了。趁着现在天色还没有黑下去,我想在这片荒原中随意走走,也好熟悉一下这里的地形,这样明天也不至于太盲目。这块马蹄铁我就先保存着了,哈哈,就当讨个吉利吧。”

我的伙伴有条不紊、淡定从容地安排着工作,但罗斯上校似乎非常不满意他的做法,不耐烦地看了看表,说道:“警长,我非常需要你同我一起回去,我还有一些事情想听听你的建议,尤其是现在要不要对民众发表声明,取消那匹银色白额马的参赛名额。”

“完全没必要,”福尔摩斯非常坚定地大声对上校说道,“我保证会让它参加比赛的。”

罗斯上校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我非常高兴能听到你这么说,亲爱的侦探先生。那么就请你在荒原上走完之后来找我们吧,我们会在不幸的斯特雷克家里等你们,之后我们再一起回塔维斯托克镇。”

罗斯上校和格雷戈里警长很快就离开了,荒原上就只剩下福尔摩斯和我在慢慢地走着。夕阳悄悄地藏到了梅普里通马厩后面,金色的光芒洒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羊齿草和黑莓也沐浴着晚霞的色泽。尽管眼前的景色是如此的绚丽多彩,可是福尔摩斯丝毫没有欣赏的兴趣,一直低着头沉思着。

他终于开口道:“华生,这样来看,我们现在只想如何能找到那匹名驹,至于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我们就先放到一边。现在就让我们来假设一下:在这个悲剧发生的时候或是悲剧发生之后,这匹名驹挣脱了缰绳逃跑了,那么它会跑到哪里呢?按照马爱合群的本性来看,它是不会在荒原上乱跑的。如果它没有跑回金斯皮兰马厩里,那就应该是跑到梅普里通马厩了。如果它在荒原上的话,吉卜赛人肯定会发现它的,那就可能是他们拐走那匹马了。可是,那些吉卜赛人只要知道出了乱子就都会有多远躲多远,以免警察一直纠缠着他们。我想他们应该很清楚,无论是卖掉一匹名驹还是把它带在身边,这都是一个风险很大而且还可能一无所得的买卖。”

“既然这样的话,那么马现在在什么地方呢?”

“我已经说过,它最终是回到马厩里的。既然金斯皮兰没有,那么它就一定在梅普里通。现在就让我们按这个设想去找,看看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格雷戈里警长曾告诉过我,这片荒原上都是干燥且坚硬的土壤。从这里看过去,通往梅普里通马厩的地势是越来越低的,在它的前方则是一长片洼地。经过星期一夜晚的大雨,它一定变得非常潮湿了。如果我们的假设是对的,那匹名驹肯定经过那片洼地,那里也一定会留有它的马蹄印。”福尔摩斯说道。

我们边走边谈,兴致勃勃,几分钟以后,我们就来到福尔摩斯说的洼地了。按照他的要求,我朝着右边走去,而他就朝着左边走去。在我还没走到五十步的时候,就听到福尔摩斯叫我,而且还在朝我招手。待我走过去之后,发现一些清晰的马蹄印出现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随后福尔摩斯取出了口袋里的马蹄铁,将它与地上的马蹄印进行对比,形状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