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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第5351-5400行) (108/142)
年初我迫切需要逃离某个失败作,想把那个项目磋磨掉的纯粹创作乐趣夺回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目标达成。这个故事我写得很开心,查资料也很开心。厚厚的存稿小背心带来安全感,让我不会因为数据不好太过焦虑。而能存那么多稿子,要归功于我的试读天团:亲友Scarlett,试读突突和az,还有基友水水,非常感谢你们!
一直以来,我收到的评价中屡屡出现“克制”这个形容词。我反而想确认,我是否有能力正面描写激烈的情绪?也因为有这么个目标,再加上是逃亡练笔性质,这个故事没太大新意,后半部分各方面的不足之处我很清楚,但是作者视角的复盘留给自己看就行。评价的话筒还是递给读者。
写至今始终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心态确实有所转变:以前总感觉手头这篇非得以完美的模样问世不可,然而如今接受了故事那“完美的样子”只存在于我头颅两边的太阳穴之间,只要我不放弃,那么就永远会有下一个故事等我去写。下一个未必会更好,但不会是徒劳。如果这个故事有幸给各位带来了什么,那就更好了。
潘多拉与赫尔墨斯的旅程还要继续,非常感谢陪伴他们至此的每位朋友!
至于新文会是什么……目前暂定《女扮男装后我成了王国第一》,想要全文存稿,但也可能又半途杀出个偶然事件,和这篇文一样。所以有缘再见啦!
第1卷
第57章
番外
潘多拉暌违逾十年,回到了外祖母在乡间的老宅。
儿时她在那栋老房子的花园里度过了好几个美好的夏天。这次回来,她却不是为了怀旧,而是代办把这栋房子卖掉的手续--老人家过世多年,伦敦那些老爷们计划修建的新铁路正好要穿过这个地域,之前打理产业的亲戚终于决定把疏于修理反而烧钱的产业脱手。但那位亲戚脱不开身,而潘多拉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横竖都要签字,于是她就趁着周末,坐区间火车跑了这么一趟。
合同很快就签完了,送走了双方的法律代理人,潘多拉在漂浮着淡淡霉味的房子中最后转了一圈,经过残留着陈年果酱罐晒痕的厨房壁橱。最上层的架子上有个玻璃小瓶子,里面装着深褐色的谜之液体,像是氧化过头的墨水,褪色的标签上原本写着什么,但看不清了。她拿起瓶子看了看,觉得这复古的设计很可爱,就随手放进口袋里当做纪念品。而后,她推开吱呀作响的小门,走进了花园。
说实话她以为会看到更破败的景象,杂草丛生之类的。但映入眼帘的却是夏末略微发黄的草地,还有那棵记忆中的老橡树。从隔了一道栅栏的地方传来溪水流过时的潺潺声,那也与十多年前没太大区别。她闭上眼睛,倾听微风穿过树叶和远处田野。阳光很暖和,洒在脸上是一种舒适的刺痛,真是每年只有那么一会儿的珍贵的黄金夏日。
“咳咳。”
陡然响起的轻咳声。
潘多拉愕然睁眼看去,眼睛瞪得更大了:数步外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个小男孩,金发蓝眼睛,穿着一身像模像样的三件套西服,腋下夹了一柄雨伞;这还是其次,男孩的头上竟然长了一对毛茸茸的兔耳朵。
兔耳,男孩,老宅。
她不由怀疑自己出现了幻觉,揉了一下眼睛。
“咳咳。”兔子男孩再度咳嗽,就像没有看见潘多拉似地,自顾自从西装马甲口袋里摸出一只怀表,看了眼后抽气惊呼,“噢天,噢天,我要迟到了!”*
然后,他就匆匆忙忙地跑了起来。
跑了几步,他还十分可疑地回头瞟了一眼,好像在确认她是否打算追上来。
潘多拉下意识跟了上去。兔子男孩跑得出奇得快,她来不及多思考,就跟着对方穿过了大片的田地,然后……然后兔子男孩猛地消失了,她还没反应过来,脚下一空,掉进了一个深而弯折的地洞。
大概是个兔子洞吧。
这深洞就好像没有尽头,潘多拉就这么一直一直下落,掉啊,掉啊,朝着未知坠落。最神奇的是,她竟然不觉得害怕,就好像这种发展是顺理成章的。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就在她怀疑是否会就这么穿到地球对侧的时候,她跌进了厚厚的枯叶堆里,毫发无伤。她立刻坐起来,困扰地抬头看了看,在这个地方呼救也没人听得到吧。
“咳。”
又是可疑的轻咳,以及听上去不太焦急的迟到台词:
“喔我的耳朵和胡须啊,我真的要迟到了。”*
等潘多拉循声转过去的时候,她只看到了跑远的背影。
潘多拉不由在心里说了句:但你好像没有胡子啊。
顺带一提,兔子男孩的西服外套背侧分叉的地方,露出了一团洁白蓬松的尾巴,随着他奔跑的动作一颤一颤的。
潘多拉追赶者男孩穿过一条低矮狭长的走廊,突然就闯进了一座花园。但兔子男孩已经跑得没影了。她有点拿不定主意究竟该穿过花园前进,还是退回走廊里,想办法从兔子洞爬上去。不知怎么,她更想选择前者。
“哎呀,这不是潘多拉吗?”
她回头看去,却没瞧见人影。
树梢上传来噗嗤轻笑,她抬头,终于找到了和她搭话的人……或者说,又一个奇妙的家伙?那是一个极为貌美的少年,正在树上居高临下俯视她,头上长了一对猫耳,身后长长的尾巴卷到身侧,懒洋洋地摆动着。令人最为印象深刻的还数他的笑容,非常灿烂,但也莫名极度恶劣。
“您好,”潘多拉想让自己显得有礼貌一些,而后才想起她的裙子和头发在下落过程中全变得乱糟糟了,匆忙扯了扯裙摆,“我不知道怎么到了这里,请问您知道怎么才能离开这里吗?”
猫少年咧嘴笑着答:“要追白兔子的话,直接从那边的灌木丛里穿过去就行。”
“呃,我不是说怎么离开这座花园,我想问的是,怎么能从这个地方离开,回到我原本生活的地方……”
“你原本生活的地方在哪?”
潘多拉正要回答,却怔住了。她居然答不上来。咦?咦咦咦--?
“我……”她回头看了一眼,刚刚她走过的走廊入口突然变得只有小腿那么高,她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通过的,是她突然长高了吗?还是房子变小了?她小心翼翼地问:“猫先生,您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她也不知道“这怎么回事的”的“这”指的究竟是什么。她整个人非常迷糊,却又一点都不慌张。就好像……这些事她已经经历过一次似的。
“你是潘多拉,我是喵洛斯,你只要记住这件事就行了,”笑个不停的猫少年抖动了一下耳朵,“唔,算是我好心提醒吧,如果不想迟到的话,你可得跑起来了。”
“迟到?您是说,我应该去哪个地方吗?”
指的是兔子男孩也赶着去参加的什么活动?
喵洛斯却不肯直接回答她了,他慢条斯理地捋着自己尾巴上的毛,幽幽地说:“你迟到的话,疯帽子就要更疯啦。”
“疯帽子?”
潘多拉再想追问,可恶的猫咪竟然已经消失了,空气中只留下了他一张大大的笑脸。*别无他法,她只好依言提起裙摆,小跑着穿过灌木丛,去追赶不知道上哪的白兔子。
她直接跑上了一片槌球场。她从来没见过那么奇怪的参赛选手和槌球比赛!纸牌形状的士兵们手里提着活生生的火烈鸟当球棒,把缩成一团的活刺猬当成球接来打去。*问题是,球场上有不止两扇铁环球门,选手们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顺序上场挥棒的,好像把刺猬球打进了和自己身上标记颜色一样的球门也毫不在意。真不知道他们在打什么比赛。最奇怪的是场上回荡着尖锐的语声:
“砍他的头!”
“砍她的头!”
“砍他们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