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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451-500行) (10/78)

毕竟是女孩子,面对如此难闻的气味,就连伶儿也不由地皱起了鼻子,提袖掩鼻。

方贤没有理会两人的感受,径自走在前头,不时警惕地环视着四周,默默地带着众人,避让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匆匆地离开码头。

许是时候太早,在码头的附近,只停靠着两部有空闲的待租马车。

方贤上前与车夫一番简短商谈后,选中了其中稍大的一辆马车,回头叫宋熙滢与伶儿上车。

车厢内只有两头靠边铺着软垫的坐凳,中间一小块空地供人活动手脚,两边小窗垂挂着深蓝碎花棉布帘子。

“老爷……”方贤正欲上车,身后的阿松却在后面呐呐地叫了一声。

方贤回头,见阿松恋恋不舍地望着大海的方向,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不禁心中一动:

“阿松,你也跟了我不少年头了,有什么事就直说吧。”

“老爷,老奴这辈子都在海里讨活,在海上还有点用处,可到了陆地就什么都不是了。如今岩儿……岩儿他生死未卜,这里离大海又近,我想,留在这里等等看……老奴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就算他真的已经……可只要看到大海,老奴就会像看到岩儿般……老奴,老奴想留在这……”阿松说着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再抬起头时,已是老泪纵横。

“不用说了,阿松,你就留下来吧。这里有一些银两,你先拿着。”方贤忙上前扶起他,又从怀里掏出两块碎银,塞到他的手上。

“老爷,这……老奴怎么能……”阿松一惊,忙将银子推开,摇头摆手道。

“你就收下吧。以你这么多年来对……这么多年来一直忠心耿耿地服侍宋家,这点银两根本不算什么!”方贤不由分说地,把银子硬塞回到阿松的手上。本来想多给些,但身上只有那年轻男子赠予的三十两银子,这一路上还要花费,方贤也只能先给这么点了。

“这些都是老奴应该做的。老奴会一直留在这坞旦口,老爷今后若有任何吩咐,派人来知会一声即可,老奴一定尽心竭力!”阿松双手紧紧地握着银子,激动地说道,说话间,还恋恋不舍地朝车厢看去。

“好。保重!”方贤深吸一口气,拍了拍阿松的肩膀,转身踏上马车。

“阿松,保重!放心,阿岩一定会没事的!”车厢内,宋璇滢也听到了两人的对话,这时掀开窗帘,很诚挚地朝阿松说道。

虽然阿松父子也一直生活在延思岛,但他们多在海边活动,鲜少在岛上行走,宋璇滢与他们较为生疏。但经过在船上的几天相处,感觉他们两父子都是忠厚老实的人,且对宋家甚为忠心,宋璇滢早已对他们心生亲近,加上阿松在海上走失至今生死未明,别说阿松,就连她都深感悲痛。

“谢小姐关心……”见宋璇滢一脸真诚,老实的阿松甚为激动。双手紧抓着银子,一时竟不知该说什么。

方贤朝阿松点了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上了马车,放下车帘。

车夫适时地将手中马鞭一扬,嘴里吆喝一声,原本拉耸着头的马儿立刻仰头低鸣了一声,抬起蹄子踢踢踏踏地跑将起来。

古代的交通工具就是不如21世纪,车厢里的坐椅虽有软布垫着,但马车一路颠簸,坐没多久宋璇滢就觉屁股生疼。

令人奇怪的是,一向避嫌的方贤,这会竟也钻进小小的车厢,与她们挤在了一起。

兴许是现在的身份不同了吧,毕竟是个老爷,名义上又是宋璇滢的父亲,不用像以前那般忌讳了。想到这些原因,宋璇滢心中也就释然了。

但令宋璇滢郁闷的是,这一路路上她想掀开窗帘看看外面风景什么的,方贤竟然不允许!

想想在这狭窄的车厢里,既没电脑解闷又没手机可玩,三人几乎脸贴脸大眼瞪小眼地坐在一块,多无趣多尴尬啊!偏偏方贤又是个死脑筋牛脾气,只要他认定的事,论谁也甭想改变!

看着方贤板得像什么似的脸,宋璇滢心里不禁大生闷气,就连伶儿也无趣地闭上了嘴巴。

车厢内气氛沉闷一路无语,马车顺着坞旦口港口的黄泥大道,一路朝镇上行去。到达坞旦镇中心时,已近正午时分。以这路程来算,这个坞旦镇还是个不小的镇呢。

找了个比较安静的角落,停下马车。方贤抛开窗帘,朝外望了望,这才回头跟宋璇滢二人说道:

“我下去买点东西,你们有什么要买的?”言语间丝毫没有让她们跟着去的意思。

“我们要买……”伶儿刚接起话,一旁的宋璇滢连忙使了个眼色,伸手拽了拽她的衣袖打断了她的话,又朝方贤羞涩一笑:

“我想买一些女孩子的东西,恐怕不太方便劳烦父亲。”

“那……好吧。伶儿你陪小姐一起去,记住,不要走远了!买好东西立刻回来!”宋璇滢的那些小动作方贤全看在了眼里,本想拒绝,但想了想,觉得她说得也有理,他一个大男人,冒冒然地去买女人家的东西,反倒显眼了。

“是!父亲!我们一买完东西就马上回来!”见方贤答应了,宋璇滢高兴地差点跳起来,连连点头应道。旁边的伶儿也是一阵兴奋,揪着她的衣袖一脸雀跃。

看着两人那高兴劲,方贤不禁有些哭笑不得,却也只能无奈地摇了摇头。

下了车,方贤递给伶儿一些碎银,又细细交待了一番后,这才万般不放心地向街边商铺走去。

今天好像碰巧是镇上的赶集日,约有五米宽的街道两旁,摆满了大大小小的货摊。街上的人流虽不能与现代的步行商业街相比,但也人声鼎沸,与两旁卖货吆喝声混合在一起,显得非常热闹。

没有了方贤的管束,又是第一次逛街,伶儿兴奋地就像匹脱缰的马儿,也顾不上宋璇滢,径自蹦跳着钻进人群。

“小姐,快来看!这里有好多胭脂卖哎!”女孩子就是女孩子,最先吸引她的,还是那些颜色鲜艳的香脂艳粉。

这里的商业发展与现代不同,地摊铺也就是21世纪的“走鬼”档,颇为活跃且合-法。铺子规模普遍都很小,一张桌子,一块方布,甚至一个小小的萝筐,都可成为一个独立的“店铺”。上面摆售的商品也很少,通常也就那么十几样。

“嗯,还行。”看着伶儿手中桃红色的胭脂,伸手沾了沾,用指腹捏了捏,触感甚是滑腻,质量看起来不错,就是颜色有点艳了。

“姑娘真是有眼光!这可是用今年才采集的初春桃花匠制而成,不仅颜色鲜艳,而且味道闻起来特别的香!还有这个玫瑰红,里面加了些大红花汁,颜色比一般的要红很多……”

卖货的是个看起来已有五十多岁的老头,脸上皱纹横生,鬓间白发清晰可见。见宋璇滢衣着光鲜,又被伶儿称为小姐,连忙殷勤地介绍起来。

“嗯……给我一盒这个吧,多少钱?”兴许这个时代的人都喜欢较艳的颜色,老头又介绍了几款,但宋璇滢要么嫌颜色太艳,就是味道太重了。终见老头推销地如此卖力,又看质量还行,就挑了一盒粉色的,比刚刚伶儿手中那盒桃红要淡一些。

“哦,这个啊,两文钱。”看了看宋璇滢手中的胭脂,老头颇有些意外地回道。那盒也是由桃花酿制而成,却是一些尚未成熟,被春雨打落的花苞制成。无论颜色与气味,都要略逊于正宗的桃红。

“我要一盒这个!”伶儿则挑中了一盒玫瑰红,比老头原告介绍的那款稍微要浅一些,但味道宋璇滢仍觉重了些。

“那个三文钱……两盒一共五文钱。”老头有点怪怪地望着两人,不明白怎么丫头选的胭脂比主子的还要贵要好。

离开胭脂货摊,两人又买了些细软物件。因为方贤离开前吩咐过,不能走远,也要时刻看着时间回去,所以两人也不敢太往里走,只在街头附近逛逛。

因为靠海的缘故,售卖的很多都是与海有关的物品,如七彩的贝壳,斑斓的珊瑚等等。

她们本就来自海中小岛,对这些自小就玩腻了的玩意当然不感兴趣,所以才逛了一会,就有点兴趣缺缺了。

“小姐,你看这!”正无聊之际,走在前面的伶儿突然快步往前几步,朝路旁的一个小摊跑去,伸手抓了样东西,转身高举着朝宋璇滢喊道。

街上人流不少摩肩接踵的,两人又初来乍到不识路,很容易被冲散走失。宋璇滢正要开口提醒伶儿,却被她手中之物吸引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