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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第951-1000行) (20/21)

根!」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打开,里面是一个金戒指。

我记得这个戒指。

四年前我们一起逛街,当时我们还穷,我指着柜台里那个金戒指说:「以后你用这个跟我求婚就可以了。」

宋路单膝跪下:「郑佳佳,我们领证去吧。」

郑姨眼泪汪汪:「愣着干嘛,赶紧去啊,一会民政局就下班了,结婚不就是头脑一热的事。」

到了民政局,宋路手机没电,9

块钱工本费还是我付的。

当晚,他挤到我床上,没脸没皮的:「得让松松安心啊!」

「你手往哪儿放呢?」

「咱们合法夫妻,干点合法的事。」

「你小点声,一会郑姨和松松听见了。」

「你小点声,别叫唤就行。」

……

后记

第二天宋路精神百倍,发了个朋友圈:总算骗到手了。

配图是我们的结婚证照片。

他的朋友圈立马炸了,我也接到了刘芝的电话。

她精神都有点不正常了,对我就是一通恶毒输出。

可我居然不生气了。

或许是因为,我已经嫁给了最爱的男人。

我很平静:「刘芝,不止你可以起诉,我们也可以。」

「你带不走松松的。」

刘芝还不相信。

可十天后,她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是郑姨起诉她归还不当得利。

当初她跟郑姨签的那份放弃抚养权的协议,的确不被法律保护。

可她从郑姨手里拿走的几十万,是实打实的。

当时郑姨给钱时,我让她从银行转账,保留了记录。

她带走松松,郑姨就讨回这笔钱。

到时候她不仅要养孩子,还要还巨额欠款。

这样的买卖,划算吗?

想必刘芝和刘芝的父母,都会好好掂量。

而且那份协议,还有我跟刘芝谈话的录音,都可以作为佐证,表明刘芝并不是真心想抚养松松。

要是真的开庭,想必法官也会酌情考量。

果然,没多久刘芝就去撤销了起诉,同时要求郑姨也撤销。

再过一个月,听说她闪婚了。

嫁给了一个四十岁的二婚男,给一个十岁的女孩当后妈。

因为那男的愿意出三十万的彩礼,正好可以给她哥救命。

婚礼那天我带着松松路过了那家酒店。

远远看到她目光呆滞笑容发僵地给客人敬酒。

隔着宾客,她看到了松松和我。

她定了几秒,然后转过头去。

自己儿子不要,却上赶着给人当后妈。

不过我还是希望她幸福,这样以后就不会再打松松的主意。

可显然,事与愿违。

听宋路的同事提起,刘芝怀很快怀孕,请假养胎,结果老公家暴,把孩子给打掉了。

她又时不时开始在郑姨小区徘徊。

后来,宋路有了外调的机会,正好调去我老家。

征求郑姨的同意后,我们便举家南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