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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完全会像圣母玛利亚一样,在半途神仙显灵似地生下个孩子!
第一部分
对花边的迷恋,或舞台生涯的起步
外婆利用母亲遗忘在家里的长裤给我做漂亮的裤衩。我已经对各种各样簌簌作响的饰品非常热衷。那个时候,装饰品主要都是些漂亮的花边,上面有镂空,可以穿上宽宽的缎带。
我对花边很痴迷,这是我一生的爱好。其实,在很小的时候,我的这个毛病本该被治好了。下面这个故事讲的就是命运给我开的玩笑,那是在家乡的市政厅里演《小拇指》这出戏的时候。
我被选出来饰演吃人魔王,因为我的嗓音很粗。那时,我该有八九岁吧。
当然,在吃人魔王的长裤底下,我还偷偷地穿上了妈妈留下的一条漂亮裤衩。我现在还记得它的样子!
裤衩的整个下半部分是用勾针编织的花边,起码有二十五公分宽,花边的小镂空里串着粉红色的缎带。
想到整个乡里的人就要看到这条漂亮花边,我更加兴奋不已。
于是,在演出的正当中,我设法让吃人魔王的长裤松开,滑落到脚边。你们想像一下当时的情景!我妈的裤衩光彩夺目地展现在众人眼前,裤衩很长,一直垂到我的短靴子上。
我的心跳得飞快,等待着喝彩声。可惜!耳朵里听到的只是一片嘘声。帷幕落下,排演这出戏的考耐特修女气疯了,她狠狠地抽了我两个大嘴巴。她的力气那么大,简直就像是个男人,穿着女人衣服的男人。
当然,她们怀疑我是故意生事,就把我赶出了救济院的大门。
我得和修女们打交道,这并不是因为我有信仰。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冬天来临的时候,外婆可以从她们那儿领到木鞋子。有的时候,她们也让外婆去给死人守灵,让她分发请柬。
离开救济院,惟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不能演戏。我的双眼热切地盯着台上:有一个美丽的十四岁意大利姑娘,她没完没了地跳上跳下。我蹲在下面,不知疲倦地欣赏她的漂亮屁股——那是一对粉红色、闪着琥珀光泽、浑圆的屁股。一句话,一对光彩照人的屁股!她身上只穿着条裙子,正好让我如愿以偿!
我老老实实地扪心自问过,却从来没有想清楚:让我着迷的是那圆润的曲线,还是……因为我的心中已经掺杂了某种骚动的欲望!
第一部分
外公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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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是养路工。他在公路上砸石头!
可怜的外公!
他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好印象!
据说,他是个老实人,可他非常严厉。我怕他,关于他,我记得的事情很少,只记得他的死,因为是我帮着他闭眼的。
重新想起这段往事,我本该怕得浑身发抖!
当时的人们没有想过,把一个心理敏感的九岁小姑娘和一个将死的人单独留在一起,会是什么样!
外婆不得不出门去做活儿,她把一条毛巾放在我的手中,嘱咐我把外公流到胡子上的口水擦掉。又老又可怜的他央求我把靴子拿来,他要上油。
后来,我才明白他那意思是:“我得准备远行了。”
我母亲的姐姐住在离我们家大约两个小时远的地方。外公吐出了最后一口气后,有个女邻居赶去通知她。那时是深夜,可是她立刻就来了,我记得她到我们家时的情景,手里拿着根烟杆,说,“保不准路上有人打劫。”
其实,没有什么她怕的事。她的身材像宪兵一样壮实,又能吃又能喝。
因为我们很穷,大家都住在一间只有一张大床的卧房里。
掉了几滴眼泪后,萝尔姨决定,大家还是得睡觉。我们这帮孩子和外婆睡在大床上,萝尔姨很自然地搬来一张椅子,靠着床放下……然后,她从可怜的外公身上跨过去,和衣躺在死人的边上!
死亡,在穷人家不像在富人家那样是种灾难。对于一辈子劳劳碌碌才能勉强饣胡口的人来说,死亡是种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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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来到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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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二岁时,母亲让我到巴黎来。那不是为了让我来接受良好的教育,而是因为我得学排字工的活儿。为此,我得粗略地学会拼写。
母亲从年轻时起就干这个活儿。她在巴黎和一个姓伽斯东的先生成了家,那人是车间主任。
我被送到富纪拉尔路的一所小学里上了一年学。我看上去一定不太聪明,女教师安排我和七八岁的孩子坐在一起。一年过后,我学到的东西不比进去时更多:算术和地理,我一窍不通。
至于法国历史,我不是不喜欢,老师讲图兰、孔德和拿破仑的时候,我听得津津有味!
只有一个人,我永远不能原谅他,他就是查理曼大帝。我还记得,是他想出了个馊主意:开办学校!
十三岁零一天,自己挣面包吃的日子到了!我被安排到一个装订车间。开始时,我的工作是送货。如果就是为了干这活,真没有必要让我学拼写!
我得像头驴一样地背沉重的货物。我身上穿着件有褶子的仿缎罩衣,腰间扎着带子,还有一双耀人眼目的带扣短靴子,扣子是那种漂亮的黄色,靴筒是灰色呢子的!我还是很瘦,两只脚踝可以穿在一只靴筒里,还绰绰有余。于是,《新闻报》和《红帽子》——当时的两份报纸——一起帮我解决问题!一份报纸填在脚踝边,另一份报纸塞在短靴的头上,让它尽量不起皱。因为靴子至少有四十码!我的模样当然很奇怪,不过我还是挺直了腰杆。那时候,穿这种靴子的,只有那种被人养着的女人。
我母亲是从垃圾桶里把这双靴子拣来的。扔靴子的女人四十多岁,是个长着奶子和屁股的货真价实的宪兵!我想,如果就她这样子,再回到这个世上,简直没人会相信曾经有男人为她一掷千金。
那时候,一个英俊的男人,他的嘴上长着漂亮胡子,肚子上长着毛!
总之,十三岁的我只要看见一个系拉瓦里爱尔牌领带,留着漂亮胡须的男人,心就跳得飞快!我会觉得他很帅,如果除此之外,他还大腹便便,那我对他就崇拜得五体投地了!他肯定只能是诗人、画家或者戏剧家。除了这三个职业,我不待见任何其他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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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害人的“方托马斯(Fant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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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阅读书籍增加知识!晚上,我如痴如醉地阅读“方托马斯”。我多么期待着能遇上一个这样的男子:戴着高礼帽,披着带紫色内衬的黑斗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