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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节(第2701-2750行) (55/155)

亚瑟眨了眨眼,精致的脸庞凑到了李歌笛的面前,近到连呼吸都可以感觉到。

那双蓝紫色的瞳认真看着李歌笛,嘴边露出看似纯洁无瑕的笑容,他温声问她:“你说得这样大义凛然,那有出于自己私心的理由可以说服我吗?”

李歌笛对上他的眼,抿了抿唇,最后缓缓道:“有。”

“那……可以告诉我吗?”

亚瑟像是撒娇似的一步一步逼问她,最后眨巴着湿漉漉的大眼睛,温声细语:“你是不是在担心我啊?”

看着他像条大型犬似的这样垂着头看自己,李歌笛不由得笑了笑,伸手摸摸他的头。

“对啊,我在担心没和坏人打过架的亚瑟小王子,所以你得让我跟着去才行。”

亚瑟心满意足地猛吩谒手上蹭了蹭,低声笑着回了一句:“好吧,那就勉为其难地答应啦。”

有很多人,口是心非,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这类人可称之为傲娇。

还有另外一些人,嘴上答应得好好的,心里却不知道怎么想的,阳奉阴违。

这类人,代表者为亚瑟这位人鱼小王子。

当李歌笛第二天上午太阳高照才醒来时,竟然莫名地觉得自己还在犯困。

这是一个优秀的业务员不应该犯的错。

小地精精神满满地闯进宫殿嚷着:“公主,不能睡了,亚瑟跑啦!”

想起昨晚睡觉之前亚瑟来看过自己,还少见地摸了摸她的头,李歌笛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了。

昏睡咒!一个简单的魔法,可以让被施咒者一夜无梦睡到大天亮。实乃居家出行必备魔法,比绿林英雄们的蒙汗药还好使。

揉了揉仍然昏沉的头,李歌笛起身把桌上的茶水直接泼到了脸上。冰冷的水刺激着神经,总算是清醒一些了。

小地精在她脚边走来走去念叨着亚瑟跑了。这小家伙不愿意回地精的地盘,总爱跟在她身边,美曰其名“保护未来的老婆”。

年纪轻轻就只知道娶老婆不思进取,地精的下一代教育真可是堪忧。

亚瑟随着军队天没亮就出发,顺带着还把李歌笛的小匕首给捎走了。

睡过头的李歌笛盯着楼下的园子,最后下定了决心。

公主脱掉了长裙换上了骑装,甚至偷偷把供奉在城堡最顶层的,传说中先祖使用的龙骨法杖给偷走了。

李歌笛掂了掂手中的法杖,她没有魔力感觉不出什么。

只知道这根龙骨法杖拿着挺轻巧,而且材料非常坚硬,配上她这身大力,一棍子挥过去可以把别人头给打爆,比一般的佩剑还要好用。

李歌笛对于这把法杖的评价由随身侍女转达给了老国王,据说后者当时气得胡子翘起来压不下去,足足砸碎了四个花瓶。

亚瑟以为军队都走了,她就会乖乖待在城堡里等着他回来。

毕竟童话里都是这样,公主被坏人害了就躲进城堡等着王子拯救,被巫婆关了也是等王子到来。

包括这个世界原本的女主索菲亚,也是这样柔弱可人。

但是李歌笛只有公主身,没有公主病,其实早在她横抱起亚瑟时,后者就应该要有觉悟————

强壮的薇薇安公主殿下,坏人也不一定能打过她的。

带上最硬的棍子,

骑上最快的马,

顺便捎上哭闹着要一起去前线的小地精,李歌笛一路翻山越岭,跨河淌溪向着莱文公国的边界靠近。

由于前面的军队有魔法师的速度加持咒语,尽管李歌笛的小红马跑得飞快,还是没能追上亚瑟一行人,被远远地甩在后面。

这群魔法师对于军队的加持力度由此可窥得一二。

李歌笛一路上可以听到不少关于军队的传说。

据说士兵们气势好涨,行军时也会有人唱着最近流行的人鱼的歌谣。

又听说侧翼的精灵们个个长得出色,就连男的也比人类女性还漂亮,有个精灵还射死了千米之外的敌军探子。

再听说最后方的人鱼法师们在用餐休息时会给士兵讲故事。有个农夫靠在边上听了,回来复述时满面红光,只知道嚷着“机器猫,蓝胖子,任意门”什么的……

听上去一切都很好,但是唯独抵达前线的亚瑟明白,接下来的一仗将会异常艰难。

作为整个大陆的霸主,奥伦帝国拥有多出莱文公国数倍的骑兵。他们好战的国民更是不同与莱文公国那些喜欢在丰收时唱歌跳舞的平民,对于奥伦帝国的所有人来说,占领更多土地,掠夺更多奴隶和财富,让鲜血见证成功,这才是他们认为的丰收。

所以当查尔斯宣布远征各国时,这些家伙们红着眼灌下烈酒,丢下农具拿起武器就随军出发了。

他们信仰战争,借由战争扩大自己的收入。只要刀挥得够快,就可以收获十倍甚至百倍于劳动的成功。

至于那些庄稼?呵,就让那些下贱的奴隶去做吧。

亚瑟皱着眉看着地图。

莱文公国边界已有五六个小镇被占领了,哨兵传回来的消息不容乐观——这些奥伦帝国的兵痞,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海神在上……

愿死者的灵魂可以安息。

得赶快去驰援那些正被攻击的小镇才行,亚瑟凝眉,迅速地在图纸上画出了合适的路线。

可是当他心急火燎拿着地图去见领兵的詹姆斯伯爵时,对方正悠哉悠哉地喝着红茶,一点儿也没有着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