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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签了公司,会被公司抽走7成,最后到她手里就只剩3000元。
亏大发了。
陈雪涵迟疑了,因为她真的很需要这笔钱。
朱茯苓又拿出另一份合同,是一份代言合同。
“代言?那是啥?”
80年代还没有品牌代言人的说法,难怪陈雪涵会费解。
“所谓品牌代言人,就是我们佳人时装品牌跟你签约,会用你的个人形象为服装做宣传,合作期间,我们会为你量身定制多款服装,也希望你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多穿我们品牌的服装,让老百姓多认识我们佳人时装。”
用后世的词来说,那就是明星同款和明星带货,能大大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销量。
除此之外,朱茯苓还很看好陈雪涵的才华。
陈雪涵刚出道就获得歌曲新人奖,有好几首脍炙人口的歌,并且作词作曲都是她亲自操刀,可见她是有真功夫的,而不单单只是会唱。
“我希望你为佳人时装品牌单独创作一首歌,作为佳人时装的品牌主题曲,并且为佳人时装拍摄一支广告宣传片,就搭配这首品牌主题曲拍摄。”
“代言人+主题曲”的模式,要到90年代才会出现,现在根本听都没听过。
朱茯苓这一提,可就新鲜了。
第1364章
听我的
经典的“爱你就等于爱自己”广告,歌曲朗朗上口,一度红遍大江南北。
而作为广告主体的矿泉水,也在一夜之间被老百姓熟知,广告中那款矿泉水,让品牌从同行中杀出重围,一跃成为矿泉水行业的龙头品牌。
就是很典型的成功案例,后来被各大品牌争相模仿,可见这套模式是完全可行的。
只不过在80年代,还没有人想到这招,而朱茯苓现在就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当然歌曲的版权,还是在你自己手里,版权所获得的收益,也全都归你自己。”
陈雪涵听得很懵。
什么版权不版权的,她压根不觉得能赚到多少,实打实能看到的钱,就是出席活动的通告费,还有所谓的代言费。
代言费是3万元,加上1万元通告费,总共是4万元。
不是小数目,但跟签娱乐公司之后能赚到的钱,根本不能比。
尤其朱茯苓手头上并没有娱乐圈的资源,并不能让她增加曝光度,也不能让她大红大紫,那她为什么要选朱茯苓?
朱茯苓从来不打没有准备的仗,关于这一点,她早就想过了。
“你在音乐上很有天赋,专心做音乐,你会红的。”
陈雪涵不缺天分,缺的是机会。
后来发生的一切,证明娱乐公司不会给她想要的机会,反而会彻底封杀她,让她错失一次又一次爆火的契机。
这样的机会有多少呢?
手机普及之后的手机铃声,音乐网站和APP崛起之后的付费听歌,还有各种节目和商演使用歌曲的版权费,影视剧的主题曲、插曲等等,多少原创歌手凭借自己的才华,靠这些版权费就能一辈子衣食无忧,比签娱乐公司挣的多多了。
只要爆火了一首歌,光吃老本就过得很滋润,因为这些付费和版权费是持续性的收入。
可一旦签娱乐公司,各种身不由己就罢了,版权还会被公司拿走,白白给公司打工。
“你将来会有很多爆火的歌,靠这些歌的版权,你可以过得很好,续签了公司,白白耽误了最宝贵的10年不说,最后可能连命都给搭进去,不值得。”
林彦听得一头雾水。
什么手机铃声,什么网站APP,她到底在说啥?
朱茯苓没有解释太多,就看着陈雪涵,一字一顿,认真道:“如果你不想这辈子就废在娱乐公司手里,那就听我的。”
跟发哥的咄咄逼人不同,朱茯苓始终在讲道理。
虽然她讲的东西,陈雪涵跟林彦一样,听得一知半解,但她有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朱茯苓可信。
她身上那股沉静干练的气场,让人莫名信服。
“我需要考虑一下。”
“我们加盟店开业的时间也很紧张,希望三天之内,能听到你的好消息。”
三天时间,正好也是发哥给陈雪涵续签公司的期限。
最后到底会选谁,就看她这三天怎么想了。
“你觉得她会选我们吗?”
林彦挺不确定的。
朱茯苓也不好说。
按照本来的历史轨迹,陈雪涵会跟娱乐公司续签合同,然后发现自己被坑,却不肯委身万老板,导致被封杀了整整10年。
“如果当初有个人拉我一把,我一定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陈雪涵曾经对她说过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