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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1351-1400行) (28/1515)

可是受职业限制,他又不能和堂上老爷顶嘴抬杠,县官不如现管,普通没身份的小状师哪能和主审官对着干?

要不然,早就举例甘罗十二拜相啊,骆宾王七岁写鹅鹅鹅啊,王勃十四岁写滕王阁啊,张居正十二岁参加乡试啊——哦,这个事还要过七年才发生,等等神童事迹怼上去了。

所以卑微的小状师只能躺平:“斗胆恳求二老爷划下道来,小的如何才能证明自己就是状师?”

冯县丞走位飘忽,忽然又回了正题,不接秦德威的探招:“不与汝辈浪费工夫!还是来说说此案,本官尚有印象(主要是对苦主印象深刻)。

上次这顾姓孀妇已经来告过,本官念及宗族和睦,驳了回去,请族中及邻里调解。为何本次又来上告?

而且还变本加厉,罪名更重,定然是尔等状徒讼棍之流,为了些许好处费,背后教唆生事!”

您后最后一句说的都对,但咱就是不改...

其实秦德威一直也想搞清楚,冯县丞上次驳回状子是为什么?既然这位主审官居然主动提起,那秦德威当然要趁机问问。

低情商说法:“你上次怎么瞎几把判的?”

高情商说法:“二老爷明鉴,上次苦主告状被驳回,小的百思不得其解。想必二老爷定有深意,只是小的学识浅薄,愚昧不明。

今日上堂,斗胆请二老爷发下慈悲,不吝传道解惑之心,好叫小的拨云见日茅塞顿开。”

冯县丞咳嗽了一声,朗声道:“小子听好了,叫你知道本官导人向善之心意!正所谓,亲族诉讼宜缓而不宜急,宜宽而不宜猛。

亲族诉讼一旦对簿公堂,便失却回旋余地,毁伤亲族情分不可修复。

何况亲族诉讼多是一时气头,故而为官者可以有意拖延缓决,人为制造一个释放怒气的过程。

或家族内部自行调节,或当事人自行气消,以达为官者息讼之意。”

明清司法制度史博士秦德威皱着眉头想了想,这个司法思想似乎挺耳熟,下意识又问道:“这原文是哪一本书里写的?”

冯县丞下意识的随口答道:“公案辑要,第三卷第一篇,嘉靖五年版的。”

...

...

雨一直下,气氛有点尴尬。

县丞和小状师大眼对小眼,突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相比之下,冯县丞更尴尬一点,毕竟他是背诵参考书被拆穿的那个。

秦德威想了半天应该怎么弥补气氛,不如吟诗。

他若无其事,缓缓开口道:“听闻二老爷德政之音,在下感动莫名,不由偶得一首小诗,就此献上!”

冯县丞愣了愣,就你还能写诗?而且还是顶着尴尬气氛,即兴而作?

不是说他想听别人歌功颂德,就是很纯粹的想看看,这个十二岁少年到底能写出什么东西。

秦德威急急忙忙吟道:“使君冯南江,出宰帝王州。乡老话甘棠,一官江水头。”

这诗没别的,就是尬吹!不得不用尬吹来以毒攻毒,缓解尴尬气氛。

南江,是冯县丞的号;甘棠,一个典故,比喻地方官之贤德爱民也。

秦德威发誓,他看过的所有网文中,吟诗场面都没有自己这次亲身经历尴尬。

冯县丞很意外,这个少年居然真的即兴吟出一首体裁合格的诗!

信口点评道:“你这首诗...听起来是离任送别之意,你现在拿出来给本官,是何用心?”

秦德威感觉体内的洪荒之力快压不住了。真踏马的杠精!难怪几年后嘉靖皇帝一度想弄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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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公审之前

冯县丞拿起状子,沉吟不语。

秦德威趁热打铁说:“二老爷之本意诚然良善,譬如亲戚互相斗殴等事项,可以拖延缓冲,给亲戚消气和睦留有余地。

但涉及到财产纠纷,这并不是意气之争,不存在消了气就能解决的可能,反而更要速战速决。”

县丞抬头看了眼秦德威:“你在教我做事?”

秦德威闭口不言,杠精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冯县丞叹口气,不知为何,又想与秦德威聊聊天。

在县衙里,他与胥吏身份见识差异太大,聊不起来。与正堂知县或者其他同僚,更不好聊,没有谁能跟工作同事随便交心吧?

至于师爷之类的,还没来得及请。他这个县丞任命很突然,完全没心理准备,就从南京行人司过来上任了。

“听说亲民之官,至高境界就是政简刑清。所以纵然做不到无讼,也理当尽力息诉。”

理想与现实的差别,让没什么治理经验的菜鸡地方官冯县丞有点迷惑。

秦德威答话说:“上古大同之世,无大奸大恶之人,圣人治世,调解即可,所以无讼。

而今人心不古,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前贤又云,世移而事异,亲民官不妨以诉讼为教化手段...正所谓法治社会...”

“你又在教我做事?”冯县丞感觉面子上挂不住,又蹦出一句。

秦德威再次闭口不言,天都聊死了,不然只能吟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