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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节(第3601-3650行) (73/173)
“林!”他说,双手搭在男孩肩上,“塔里克跟我说过去三个月里,他跟你学到不少东西。”
三个月呢!刚开始,我觉得把那男孩带在身边,三天都挨不了,结果,转眼之间,就过了三个月。把男孩带回他舅舅身边时,我心里百般不舍。我知道我会想念他,他是个乖小孩。他会成为好男人,也就是我曾努力想当却没当成的那种男人。
“要不是你派人来带他走,他会继续跟我们一起生活。”我说,口气里带着一丝责难。没头没脑就把那孩子丢给我几个月,然后同样毫无预警地把他带走,我觉得这做法独断专行得不近人情。
“过去两年,塔里克完成了古兰经学校的学业,如今,他跟着你提升了英文水平。现在该是他上大学的时候,我想他已有非常充分的准备了。”
哈德拜的语气温和又有耐心。他眼里那亲切而微带顽皮的笑意牢牢抓住我,一如他有力的双手,牢牢握住站在他身前严肃不笑的男孩的肩膀。
“你知道吗,林?”他轻柔地说,“我们普什图语(Pashto,阿富汗官方语言之一)有句谚语,意思是男人要真诚而主动地爱上小孩,才算长大成人,也要让小孩真诚而主动地爱你,才算好男人。”
“塔里克没问题,”我说,站着跟他握手道别,“他很乖,我舍不得他。”
会想念他的,不只我一人。他很得卡西姆·阿里·胡赛因的欢心。卡西姆常来看这男孩,巡视贫民窟时常带着他;吉滕德拉和拉德哈宠爱他;强尼·雪茄和普拉巴克爱捉弄他,但无恶意,还让他参加每周一次的板球赛;就连阿布杜拉都关心他。“野狗之夜”后,他每星期来找塔里克两次,教他用棍、小刀与徒手的搏击技巧。那几个月里,我常看到他们在贫民窟附近的小沙滩练习,他们在地平线上的黑色身影,就像皮影戏里的剪影。
最后,我跟塔里克握手,凝视他恳切、真诚的黑色眼睛。过去三个月的点点滴滴,迅速浮现眼前。我想起他与贫民窟一个男孩打的第一场架。那个男孩比他高大得多,把他打倒在地,但塔里克只凭眼神就让对方后退,他瞪视那个大男孩,让对方感到羞耻。大男孩崩溃,哭了起来。塔里克还关心地上前拥抱他,两人从此结为挚友。我想起我为他上英文课时,他兴致盎然的神情,还想起他很快就成为我的小帮手,协助其他加入这课程的小孩学习。我想起他卖力地与我们一起防范雨季的第一场洪水,用棒子和双手在满是岩石的土地上挖出一条排水渠道。我想起有天下午,我正想要写点东西时,他在我小屋门边探头探脑的脸。“唉!什么事,塔里克!”我烦躁地问他。“噢!对不起,”他答,“你想自己一个人吗?”
我离开阿布德尔·哈德汗的家,踏上返回贫民窟的漫长路程,没有那男孩在身边时,我感到孤单,心情低落。不知怎的,在这个没有他的不同世界里,我觉得自己没原来重要,突然间没原来有价值。我依约到那些德国游客下榻的饭店跟他们见面,饭店就在哈德拜的清真寺附近。他们是一对年轻情侣,第一次到印度,想在黑市兑换德国马克,好多换点钱,买些大麻胶,在环游印度期间使用。他们是一对正派、快乐的情侣,天真、宽厚,因为受到印度的精神性启发来到这里。我替他们换了钱,抽取佣金,安排他们买到大麻胶。他们很感激,想多付钱,我拒绝了,毕竟价钱已谈定就不该更改,然后答应他们的邀请,一起抽大麻。我亲手调配了水烟筒,其浓烈程度,对我们在孟买街头生活、工作的人来说算是一般,但比他们习惯抽的强烈多了。我拉开饭店房门要离去时,他们俩已麻醉恍惚得睡着了。此时,我踏上叫人昏昏欲睡的午后街道。
我沿着穆罕默德路走,转甘地路,再转科拉巴的科兹威路。其实我大可搭巴士,或从街上跑的许多出租车里拦一辆,但我喜欢走路。我喜欢从乔尔市集,经过克劳福市场、维多利亚火车总站、花神喷泉、要塞区、皇家圆环,穿过科拉巴区,到萨松码头、世贸中心、后湾,大概要走好几公里。在孟买那几年,这趟路我走了上千次,每次走都觉得新鲜、兴奋而感动。那天在我绕过皇家圆环,在皇家戏院外停下来察看即将放映的电影海报时,突然有人叫我的名字。
“林巴巴!嘿!林!”
我转身看见普拉巴克,从黑黄色出租车的乘客座车窗探出身子。我走过去和他握手,也跟司机——普拉巴克的堂兄襄图打招呼。
“我们正要回家。上车,送你回去。”
“谢了,普拉布(1),”我微笑,“我想走回去,中间有两个地方要去。”
“行,林!”普拉巴克咧嘴而笑,“但别花太多时间,有时候你花太多时间做这种事了,如果你不介意我当面说你的话。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知道吧?”
我向他们挥手,直到他的笑容消失在车阵里。接着,我身旁有辆汽车被猛烈撞击,发出尖锐刺耳的声音,我吓得跳了起来。原来是一辆“大使”试图超车时,撞上一辆木制手拉车,重重的手拉车不听使唤,拦腰撞上一辆出租车,距我只有两米。
车祸很严重,拉车的人受了重伤。车祸发生时,我亲眼看见套在他脖子和肩膀上的缰绳和挽具,把他困在车轭里。他的身体因为被绳子缠住,翻了个筋斗,脑袋扎扎实实地砸在坚硬的路面上;一只手臂硬生生给反折过来,角度很不自然,有根胫骨从膝盖下方刺穿皮肤。那些绳子,他每天用来拉车走过大街小巷的绳子,缠住他的脖子和胸部,把他缠得快要断气了。
我跟其他人跑上前去,从我背后腰带中的刀鞘里拔出小刀。我迅速但极小心地割断绳子,把他从撞得稀烂的手拉车上放下来。他年纪比我大,可能有六十岁,但精瘦、结实而健康。他心跳加快,但规律而有力,大大有助于他恢复清醒。他呼吸道畅通,呼吸缓慢而从容。我用手指拨开他的眼睛,瞳孔对光有反应。他晕眩,受到了惊吓,但未昏迷。
我和另外三名男子把他从大路抬到人行道。他的左臂松垮无力地垂下。我扶住他的手肘,慢慢弯曲他的手臂。几名路人应我的要求,捐出手帕。我把四条手帕绑成一条,充当临时吊带,将左臂固定在他胸前。就在我检查他腿部的伤口时,受损车辆附近传来疯狂的尖叫声,我吓了一跳,立刻站起来。
至少十名男子正要拖出“大使”里的司机。那人身材高大,超过一米八,体重是我的一倍半,胸膛是我的两倍宽。他两条粗腿使劲顶着车内的地板,一只手臂顶着车顶,另一只紧抓着方向盘。愤怒的群众拼命拉扯了一分钟,司机不动如山,他们只好放弃,转而把矛头指向后座的男子。那人体格粗壮,肩膀厚实,但比司机轻得多,也瘦得多。暴民把他拖出后座,推向车侧。那人用双臂护住脸部,但群众开始用拳头打他,用手抓他。
那两名男子是非洲人,我猜是尼日利亚人。从人行道上看着这一幕,我想起十八个月前,普拉巴克带我游历这城市黑暗面的那天,当第一次看到类似的暴民逞凶的情景时,我所感受到的震惊和羞愧。我想起当看到群众抬着遍体鳞伤的人离开时,我是如何无力和懦弱。那时候我告诉自己,那不是我的文化,那不是我的城市,那不是我该打的架。十八个月后,印度文化已是我的文化,这城市的那个部分已属于我。车祸发生地点在黑市交易区,那是我常走动的地区。我每天都在那里工作,甚至也认识围殴群众里的某些人。我不能坐视不管,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
我扯开嗓门大叫,叫得比其他人都大声,然后冲进尖叫的人群里,试着把他们从紧紧挤在一块的人堆里一个个拉出来。
“老兄,老兄!别打了!别杀人!别打了!”我用印地语大喊。
当时真是一团乱。人们大多任由我拉离人堆。我的手臂很有力,他们一个个被我拉开。但按捺不住杀红眼的怒火,他们很快又开始叫嚣喊打,我感觉到拳头和手指头从四面八方同时落在我身上,打我,狠狠抓我。最后,我终于挤出人群来到那个乘客身边,将他与几名带头围殴者分开。我匆匆瞥了一眼那个男人,他的背紧靠着车反抗,举起两只拳头像是要继续反击;他脸上流血,衬衫被扯碎,沾了鲜红的血;双眼睁得很大,没有血色,眼神里满是恐惧。他咬紧牙关,猛喘气,但下巴的姿态和露齿怒视的表情流露出坚毅的勇气。他很能打,他要打到倒地为止。
我随即转过身,站在他旁边,面对众人。我往前张开双手,恳求,安抚,大叫不要再打了。
当我冲进人堆试图解救这人时,我幻想人群会分开,会听我的话,羞愧的群众会放下手,丢下手中的石头。群众会被我挺身而出的勇气影响,改变心意,低着头,一脸羞愧地走开。即使到现在,回想那一刻的危险,我有时仍不由得天真地以为,那一天我的话和我的眼神会改变他们的心情,那充满仇恨、受辱、丢脸的一群人,会渐渐散掉。但事实上,群众只迟疑了片刻,随即再度逼上前,怒不可遏地对我们叫嚣、发嘘、尖叫。为保住性命,我们不得不迎击。
讽刺的是,攻击我们的群众人多手杂,反倒对我们有利。我们被困在由追撞的车子夹成的L形角落里,众人围住我们,使我们无路可逃。但他们挤成一团,反倒自相抵触,不易施展拳脚。出手的人虽多,但只有一部分真正打到我们,一大堆人气冲冲地争相出拳,其实多半打到自己人。
尽管他们急着想给我们苦头吃,但或许他们的怒火有所缓和,他们真的有点不愿意打死我们。我了解那种不愿意,在许多耍狠动粗的世界里见识过很多次。我无法清楚解释。那似乎是暴民心中的集体良心,而那种正确的诉求只要在适当的时机发出,便能转移急欲置人于死地的仇恨,让被害者保住性命。仿佛就在那紧要关头,暴民希望有人出来阻止,以免他们犯下不可原谅的暴行。在心怀犹疑的当下,若有一句话或一个拳头,吓阻日益高涨的邪恶气焰,有时就足以避免惨剧发生。我在监狱里见过这样的事,一群决意轮奸狱友的男子,有时会被一句话激起羞耻心,进而打消念头。我在战场上也见过这样的事,一句强有力的话语有时能削弱、消弭折磨战俘者满腔仇恨的残酷。而或许,在那天,在那位尼日利亚人和我一起对抗暴民时,我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或许是这奇怪的场面——一名白人用印地语恳求饶过两名黑人,让人群悬崖勒马。
我们身后的车子突然轰隆隆地动了起来。那位体型壮硕的司机费了番工夫,发动了车子。他重踩油门,发动机发出动力与档位不匹配的震动,车子缓缓倒退,离开事故区。那名乘客和我紧跟在倒进人群的车子旁边,拖着脚且战且走。我们挥拳猛打,把人群推开,把抓住我们衣服的手扳开。司机伸长手到后座,打开后车门,我们跳进车上。群众推挤,车门砰然关上,二十只、五十只手,对着车身猛敲、猛打、猛拍、猛捶。司机猛踩油门,朝科兹威路另一头驶去。茶杯、食器、数十只鞋子凌空飞来,砸在车上。我们随后脱身,驾车高速行驶在繁忙的马路上,隔着后车窗往后看,确保没有人跟来。
“哈桑·奥比克瓦。”我身旁的乘客先生说,同时伸出手。
“林·福特。”我答,与他握手,注意到他身上戴了许多金饰,每只手指都戴了金戒指,有些镶着闪着蓝白色光芒的钻石,还有一只镶钻的劳力士金表,松松垮垮地戴在手腕上。
“这位是拉希姆。”他说,向司机点点头。前座这位高大男子回头一瞥,对我咧嘴而笑。他转了转眼珠,在大难不死后开心地念祷文,然后转过头面对马路。
“我这条命是你救的,”哈桑·奥比克瓦苦笑着说,“我们这两条命都是,刚刚他们是真的想杀了我们!”
“我们走运!”我答,看着他健康帅气的圆脸,对他开始有好感。
眼睛和嘴唇是他脸上最有特色的地方。眼睛大,两眼隔得异常开,使他看人时有点像是爬虫类在瞪人;嘴唇丰满,形状奇特又高贵,让人觉得它和大得多的头会更相配;门牙洁白且整齐,但两侧的牙齿全镶金;宽鼻翼线条精巧,让他的鼻孔显得颇为雅致,仿佛他不断在吸着令人陶醉的香气。宽大的金耳饰穿过他的左耳垂,在黑色短发与粗脖子的蓝黑色皮肤之间,显得相当醒目。
我看了他一眼,看到被扯破、沾有血污的衬衫,还有他脸上、裸露在外的肌肤上肿胀的割伤和瘀伤。我再度与他四目相对时,他的眼睛泛着兴奋的好心情。暴民围殴并未把他吓得魂飞魄散,我也是。我们两人都见过、经历过更凶残暴力的事,我们当下就在对方身上认出这一点。事实上,那天相遇之后,我们俩都没再直接提到那件事。我望着他发亮的眼睛,不由得跟着笑起来。
“我们真走运!”
“就是!我们真是走运!”他附和道,尽情大笑,脱下手腕上的劳力士手表。他把手表拿到耳边,确认是否还会走,然后很满意地戴回手上,专注地看着我。“尽管我们很走运,但我们还是欠你人情,而且是很重要的人情。像这样的人情债,是世上最重要的债。我一定得还。”
“用钱还。”我说。司机往后照镜瞥了一眼,与哈桑交换了一下眼神。
“但……这不能用钱还。”哈桑回话。
“我是在说那个拉车的人,被你车子撞上的那个人,还有你撞坏的那辆出租车。你给我一些钱,我一定会替你把钱交到他们手上,那对摆平皇家圆环的车祸很管用。那里我常去,我每天都得去那儿工作,而那里的人要隔一段时间,气才会消。如果那样做,一切就搞定了。”
哈桑大笑,拍我的膝盖。那是很尽情的大笑,坦率但邪恶,豪爽但精明。
“别担心,”他说,仍笑得很开心,“这里不是我的地盘,这没错,但即使是在这里,我也不是毫无势力。那个受伤的人需要的钱,我一个子儿都不会少给他。”
“另一个。”我补充说。
“另一个?”
“对,另一个也要。”
“另一个……什么?”他问,一头雾水。
“那个出租车司机。”
“对,对,他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