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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1401-1450行) (29/116)
是要去往哪里?
去哪里都行!
最好,小偷偷走自己身上所有的东西,然后永不回家,最好,自己忘记家里的电话忘记家在哪里,忘记一切关于自己的信息。
爸爸,爸爸并不是自己的亲生父亲。
发现这个秘密,是在体检的血型注释里。
念中学时候妈妈的病逝,未必不是因为压抑而来的癌魔。而这个秘密,慧嘉在读小学时,已经发现了。但她假装不知道,那么,爸爸对自己的爱,就会不搀杂怜悯与悲愤。但最后,爸爸还是知道了。
这个世界到处都是秘密,人人都有隐藏着的,压抑着的感情。北北是喜欢上自己的女孩子,她对自己的好,是夹杂着渴望的。杨恒是小偷,看起来那么干净的小偷,最让人不去警惕。但,他只能够隐瞒一切来和自己相处。
太累了。爸爸压抑着最复杂的爱和恨。对妈妈,以及对自己。
江滩上的大街人潮汹涌,黑压压似乎把每个人都融化其中。
慧嘉上了公交,他们追赶不上她了。
慧嘉下了车,站在天桥那里,她说不出什么是悲伤,悲伤是什么。也许悲伤与她已成一体。她迈出几步,就融入人潮。
[她的背包]
杨恒走在大学的小路上,一直走着。他的背上是一款女孩子才会用的背包。但他总不放下,吃饭,出门,看书,上课。一直背着。背包就开始烂了。边角,线头,还有背带。慢慢磨出破损。在遇见她的开始,他偷了她的背包。
背包里还是以前的那些东西,唯一多出的,是一张油画,小小的,8开大小的纸上。上面,是慧嘉的像,怀抱莲花的画像。是2005年,收到的邮寄品,没有落款也没有具体地址。邮戳上是另外一个大城市的某某区,在那里,几百万人涌动在一个城区。
他复读了一年,重新报考大学。
没有天赋的学生,只能够读着普通的专业,尽管,他来的是一所见过的大学。这所外国语大学里,2003年有一个女孩子来报道,然后失踪了。
如果一个人不想被找到,那么,没有人找得到。谁也不知道她在世界的哪个角落,谁也不知道她在做什么。
如果当初没有跟北北打架,而是直接看住慧嘉,也许就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北北离开了,离开的时候,摘掉了耳朵上的耳钉。后来,有一次在街头,他看见了她,已经留长了头发,穿了裙子,仍然很瘦,挨着一个朴素的男生挽臂走着。北北的表情,并没有幸福,也没有哀伤。她也许会变得乖巧,顺从家长。但幸福仍然不一定会到来。无处安置的青春,唯一的出口,是妥协。
也许,也许有一天,慧嘉会回来。
也许,她不会再回来。
杨恒还会一直读下去,本科读完,然后是研究生,最后也许会读博士,最后,最好留校任教,永远等在这里。就这样等下去吧!这是2007年的末尾,生命的另外一段旅途才刚刚开始。
她的背包,他会一直背着,直到腐烂。
杨恒有时候会站在这个全国最中央的城市街头,站在街头的天桥那里,想像着一个女孩子彻底绝望的心情。
一天一天,一刻一刻,从婴儿变成了少女,生命里出现的人,那些令人畏惧又渴望的际遇。变成了使人颤抖而不可掌握的未来。像是最微小而短暂的蜉蝣,在光年为单位的无尽距离面前,那份恐惧。
她爱上了一个女孩子,也爱上了一个男孩子,目睹着他们的争夺与斗争。又或者,她只是爱上了生命与生命彼此畏惧寂寞的气息。但一切已经发生,无法逆转,也无法将自己分裂为两个人。即使最伟大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也解答不了她的困惑。
她丢下一切对她的爱慕,让自己消失了。
地球继续旋转,光与暗交替,永不停息。
银杏树会记得的
更新时间2009-8-19
16:25:04
字数:4684
文/清风玉笛
一、林子她是自找的
高三那年,学校在新建的很神气的塑胶操场边栽了一圈银杏树,叶子的形状就像是河流冲刷出来的三角洲。林子还是在用了一款效果不错的银杏洗面奶之后才知道那是银杏的。
林子的皮肤一直挺好,却在高三的时候开始变得油兮兮的,大概是被高考的压力逼出来的吧。说起高考的压力,那是相当大的,林子在这个高手如云的理科班里属于吊车尾阶级。但她没有诉苦对象,因为这是她自找的。高二分科那年,父母的威逼利诱,朋友的软硬兼施,都没有动摇她“我要读理科”的决心。
没错,她确实很头疼和摩擦力有关的物理题,不知道“核糖核酸”与“脱氧核糖核酸”究竟有什么不同,也分不清钠离子的化合价怎么在变,这些让她如临大敌的家伙们却在她要读理科的决心面前显得不堪一击。这个所有人的成绩都好到变态的理科班,居然像一个巨大的漩涡,把她吸到海底去了。
夜深沉,客厅里的钟已经敲了十二下,正在头悬梁锥刺股的林子看着天书般的物理书,哀嚎一声:“这真是孽缘啊……”
二、始作俑者
林子认为,乔奕应该对她负责。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在这个理科班苦苦挣扎,受尽折磨,苟延残喘。
乔奕是班上的物理课代表,理科狂人,颀长清瘦,严肃沉稳,不苟言笑,天天穿着扼杀身材的校服逼着林子要物理作业。
他每次都会用颀长的手指不轻不重地打着林子的桌子,面无表情的说:“文殊林,就差你的了。”
如果林子找作业的速度稍微慢一点,他就会添上一句:“每天这样,你也不累?”
林子很为他可惜,那么漂亮的男孩子,为什么不笑笑呢,天天摆着一张老K脸,会未老先衰的啊。多半时候她都会把他想成唐宋时期才华横溢面目清秀的少年青衫,有次一不小心叫了声“乔公子”,刚刚拿到林子作业转身走人的乔奕狐疑地回过了头,她只好顾左右而言他。
除了收作业,乔奕几乎不和同学来往,但有什么关系呢,他有足够让自己骄傲让别人羡慕的成绩,不至于因此引起公愤,很多人还是会来问他问题。但是林子认为,和乔奕在一起的时间最多的还是自己,因为每次收她的物理作业时,乔奕总要费上半天功夫。林子当然是故意的,她假装在书包里翻来翻去的时候,就偷偷看着乔奕放在她桌子上的一只手,食指轻轻敲打着桌面,指甲短而有力,透明干净。手指白得能微微看到蓝色的血管。
很多时候,看着看着就呆住了。直到乔奕一本子打在她头上。
三、究竟是谁不食人间烟火
几乎全班都知道了林子对乔奕有那么点意思。
林子每天去开水房打水的时候,都开开心心地把乔奕的杯子也带上。教室在四楼,开水房在一楼,水少人多,竞争激烈,每次杀出重围的时候,她都会消耗掉很多卡路里。
林子把自己喜欢看的书喜欢听的碟塞进乔奕的抽屉里,她希望乔奕了解自己,觉得自己是才华横溢心思缜密品味高雅的女生。但毕竟是理科狂人,很快就把那本厚得可以当杀人武器的《古文观止》重新送回林子桌上。
她不甘心地说:“你看了《追风筝的人》了吗?”